某市民到农业银行存了300个1元硬币到个人账户上,银行收了6元钱手续费。银行解释说,清点硬币要收费,200个硬币就要收5元钱,每增加100个加收1元钱。据中国农业银行客服人员介绍,从2010年4月1日起,该行零钞(面值1元及1元以下的硬币或纸币)清点业务不分对公或是个人账户,均需收取一定的手续费。(5月24日《京华时报》)
让我们来数数银行的收费项目:跨行交易费、年费、管理费、挂失费、小额账户费、零钞清点费……有统计表明,目前银行的收费项目已猛增近30项。尽管不合情理,但银行却搬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且振振有词:“商业银行可以对零钞清点整理储蓄业务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商业银行自定。”
“这个可以收”——在这样暗示下下,农业银行堂而皇之制定“数200硬币收费5元”的收费标准——其2.5%的收益比率,堪称世界之最。可是,仅仅一部《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取如此之高的费用吗?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清点零钞收费其实于法无据:一方面,清点零钞是银行的附属义务,不应再单独收费;另一方面,清点零钞属于银行自身预防风险的措施,理应由受益方即银行承担劳务成本。
“点零收费”于法不合,于情更是不通。其实,存取零钞的大多是普通老百姓、小商贩等弱势群体,这些人群本来是社会应当给予照顾、救济的对象,可是现在却变成了受“打劫”的群体,令人情何以堪。银行虽然是商业机构,但“公益”才是其根本属性,在收取费用的同时,应当酌情考虑弱势群体的承受力。
对于银行一直强调的服务成本问题,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要知道,在银行为零钞“不胜其烦”时,很多市民却因为兑不到零钱而产生不便。便利店、菜市场、公交车、出租车等,都需要大量零钱才能正常运行。银行可以在柜外设立“零钞兑换点”,由市民自行相互兑换,银行在中间进行调剂,这样不仅方便了民众,也减轻了银行的服务压力。这种一举两得的好事能不能落实,关键就看银行有没有真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
此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把收费权力完全放给了银行,造成银行想收就收,霸气十足,既不用政府审批,物价部门核准,也不用召开听证会让老百姓发表意见——这样的管理办法,是不是应该修改一下了!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