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翻13倍”,民众很受伤

2010年05月18日 11:18   来源:东方网   胡艺
    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但中间如何分配,湖南一开售此药的三甲医院拒绝透露。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卖到213元,重要原因是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5月17日《新京报》)

    看病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百姓生活,而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药品销售环节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诸多环节层层“扒皮”,到患者手中还能不贵吗?但是,药价翻番13倍背后的监管缺位仍然让人无法释怀。

    如果医药蛀虫不得到惩治,医改政策的惠民灵魂恐怕会被掏空。但是,从药厂、药商到医院、药店都是既得利益者,指望他们良心发现,主动降低虚高药价,肯定不现实。有关部门介入查处药品虚高黑幕,把药品虚高黑幕由媒体曝光推向制度防黑前台,大幅削减药品流通环节,十分必要。

    此前曾有50多家药企联名指出,高药价的根子在医院以药养医。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不畅是事实,但药品零售价比出厂价翻了13倍,体制弊端根本掩盖不了药品流通环节的腐败。当下,医疗腐败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药厂、药商,招标人员、医务人员之间已经结成了顽固的利益同盟。在利益同盟的作用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屡禁不止。

    尽管中央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医改政策也准备医药分家,但是某些既得利益者吃回扣的毛病不是一天养成的。他们不会主动放弃利益。药企与药商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获取利润,他们也不会轻易改变商业贿赂的惯用营销手段。在我看来,药价虚高一再曝光,说明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不够硬,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让既得利益者树立商业贿赂法律成本太高,得不偿失的思想。

    从长远来看,问责商业贿赂,只是马后炮式的追究措施,治理高药价的关口还应前移,实现打防并举,只有不给医药蛀虫机会,才能从源头上堵住虚高药价漏洞。事实上,除了以药养医体制弊端以外,药价虚高的要害在于医疗产品定价体系不透明,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过乱所致。尽管国家几十次下调了药价,但百姓并未从中感到多少实惠。太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只要某种药品降价,经销商、招标部门、医院就停止引进,药企就停止生产,导致药品一降价就从基本药物目录上消失。而价格高昂,同种疗效的“新药”马上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有报道说,国家药监局每年审批的文号都超过1万个。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我国新药报批数量是美国的67倍。是我们的药品研发能力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还是药品换马甲太频繁?答案不言自明。

    医改政策已经勾画出增加医疗投入8500亿的宏伟蓝图,以药养医体制正在逐步改变。但是,国家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理顺药品定价体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避免医药蛀虫架空医改政策。一方面,有关部门除了考虑患者基本药物由国家统一定价外,还要压缩药品审批定价权力空间,解决药品价出多门的问题。药品统一按成分定价,不按药名定价,坚决杜绝“老药”披“马甲”变相涨价。另一方面,要尽量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铲除流通环节腐败,挤干药价水分。避免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

    此外,还要给高价药戴上紧箍咒,实行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对接。规定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比例,一旦差价超标就要坚决问责。避免医疗行业积弊架空医改的惠民灵魂。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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