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加大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力度, 水电油气等资源价格上涨的趋势不可避免。此前媒体报道,已经有一些地方制定了调整水电气改革方案。资源税改革可能首先会在新疆试点。(5月14日《证券日报》)
近期,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的信息越来越多,从已经公布出来的信息来看,调整基本上是涨价的代名词。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政策号召下,水电气经营领域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或是提出亏损的理由,朝着涨价的目标设定调整方案。
虽然,我国能源资源比较匮乏,而保持快速发展的经济对其也有刚性需求。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改革不是为了涨价,现在价格改革本身能不能解决问题,是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争议比较大。比如一个水企业亏损了,是怎么亏损的?真实的成本构成究竟如何?哪些亏损是由市场环境引起的?哪些亏损是他们自身管理低效、工资福利过高引起的?这也是《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所要求的。因此,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不能只考虑盈利。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直接关系民生,如果价格大幅上涨,势必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生活困难。像今年4月份CPI同比上涨2.8%,而PPI同比上涨6.8%,超出市场预期。在此背景下推动资源价格改革,会不会加重通胀压力呢?资源价格改革必须要从国计民生的全局来考量。无论是怎样的价格改革,不仅要程序正义,还要体现实质正义,前者是涨价的合理性,后者要突出尊重消费者的意见,特别是改革方案必须充分让低收入人群参与讨论和提出意见,决不能“关门造策”搞改革。
我们的资源能源部门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来管理,虽一再强调要政企分开,但政府仍拥有过多的资源,而且继续充当地方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的主角,严重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导致资源领域里面的国有垄断企业赚取了高额的利润。而近年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对商品涨价的承受能力十分有限。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之下,应该打破国有企业垄断,在资源性产品的开发、生产中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
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各地在改革时必须要突出民生为本,必须将“民生元素”纳入到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中,不能只考虑到涨价可以增加企业利润、国家税收,更应严谨地论证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对低收入家庭有什么影响。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