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
背景
日前央视节目《焦点访谈》报道称大多国产手机设有收费陷阱,手机中存在很多不明菜单,当中都藏有收费条目,这些菜单由于是生产商预先设置的,消费者根本无法自行删除,而用户一旦点击后就会自动扣除话费。节目中指出多款国产知名品牌手机均存在这样的问题,而营运商也会跟手机增值业务供应商和手机厂家按照一定比例分成。
在广州天夏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服管理系统,记者就看到,有4万多个消费者投诉的记录,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不知道还有多少消费者被蒙在鼓里。
《焦点访谈》主持人进而追问道,我们要提醒消费者保护自己,但是我们更想说,这么多品牌的手机长时间地蒙蔽、坑害消费者,为什么没能得到制止和纠正呢?
笔者以为,这种现象之所以得不到彻底的制止和纠正,关键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尤其对于手机生产厂家而言,甚至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违法成本。
因为根据信息产业部2006年出台的《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信息服务商在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要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且请求用户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信息服务商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这种确认过程简称为“二次确认”。不过该细则并没有相应的罚则,只是规定,若电信业务经营者未收到来自用户的确认订制的反馈信息,不得视为默认订制,不得收取相关费用。用户申诉反映电信业务运营商信息服务业务服务欺诈和乱收费,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不能提供出上述用户自主订制的证据,应判定为违规订制。而对“违规订制”如何处罚,却找不到任何相关法律条文。
也就是说,即使用户投诉得到确认,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消费条款,最多也只能得到双倍的赔偿。但由于投诉者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手机用户,即使这些人都获得双倍赔偿,相关电信业务运营商仍然有着巨大的获利空间。
况且,即使用户获得赔偿,这种处罚也仅仅是针对电信业务运营商的。而“手机陷阱”的菜单是由生产厂家在得到电信业务运营商“分红”承诺的前提下置入的,因此,虽然手机收费陷阱问题的根源在生产手机的厂家,但现在却没任何相关法规作为依据,对生产厂家进行处罚。换句话说就是,对于收费陷阱这样的违法现象,作为源头的生产厂家几乎没有任何违法成本。笔者以为,要消除手机收费陷阱,必须从立法和执法上,让设置手机陷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远高于因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利益的成本或代价。
虽然法律的处罚不是万能的,但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社会法人,在进行自己的行为判断和选择时,特别是站在合法(守法)与违法边界线上时,是选择违法还是选择守法,往往起关键性作用的就是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