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与“空袭”

2010年05月08日 10:13   来源:工人日报   龙巨澜

  为当前中国经济复苏的大势计,房地产调控只宜智取,不宜强攻。在本文着笔之前,这是首先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

  尽管“新国十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厉”政策,但人们的调控预期似乎更加严厉。譬如,今年以来媒体热议的物业税,就是躺在调控武器库中的一件战略性的锐利“兵器”。

  有媒体“不完全统计”,仅今年4月份就5次传出“房地产新税收政策将出台”的消息,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其情形近乎“宝剑匣中日夜鸣”一般的“空袭”。

  进入本周,物业税周身像上了油一样闪闪发亮,以蓄势待发的架势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

  5月4日,周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表示,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

  同一天,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表示,现阶段是推出物业税的可操作时机。他还进一步阐述:“按照目前市场通常的理解,物业税即相当于住房保有税。”

  与此前多位专家学者发声不同的是,季副司长以官员身份公开表述物业税开征的“路线图”,很容易引发出这样的联想:房地产下一轮调控或许已经进入沙盘推演阶段,离真正的“空袭”已经不远了。

  撇开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不说,物业税“空袭”更为宏大的背景,是物业税在全国多个城市业已长达6年的“空转”。但是,“摸索了一定经验”的物业税“空转”6年,据说尚纠结在“如何起步”的学术讨论阶段。

  而最新的一个学术成果,是5月5日本周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0)》。社科院专家在发布会上称,“中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仍较为混乱,房地产调控手段不能切中要害,调控方式仍需创新”,“应加快房产财政改革,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等等。

  事实上,物业税的开征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议批准,料难在“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样需要打“遭遇战”的当口施展身手。

  前高盛中国副董事长、经济学家胡祖六直指“用物业税消除房市泡沫不切实际”,因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并未因开征物业税而避免房地产泡沫。

  有人猜测,如果说中国房地产调控要祭出税收工具的话,最有可能的就是微调现行的房产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刘桓提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探讨能否绕开较为复杂的立法过程,利用现有税种和机制达到目的。

  不可否认的是,转来转去,这种分析仍然是在试图突出“精确打击”的战术效果,显系依托物业税“空袭”的震慑效应,打压市场投机强烈的看多预期。

  然而,房地产调控事关经济运行全局,牵涉到的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大民生问题,猜测和传闻只能缓解情绪上的一时焦躁。

  周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河北的一个会议上表示,中国需要20到30年时间达到让民众“买得起房”的目标。

  就捡少的说,算20年吧。那么,这样一个目标是不是太过遥远?

  4年前,物业税在“十一五”规划中被确定为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而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

  舆论在本周再度聚焦被誉为“治本之策”的物业税,或将迎来一个新的转折,以对冲未来各式各样“空袭”的折腾……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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