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蜗居的权利

2010年05月02日 10:50   来源:荆楚网   杨伟龙

  北京市法制办针对群租住房带来的治安、安全等问题,拟定修改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合伙群租住房人均面积至少10平方米,违者重罚。(4月30日 新京报)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北京市的这一政策无异于火上浇油,将本来敏感的住房问题再次推向风口浪尖。凡事必是有因有果的,如果不是房价贵,谁愿意跟别人挤在一起租房,谁不愿意生活的舒适一点。房价涨,房租也涨,没有廉租房、没有经济适用房,人们只能选择蜗居。租房蜗居者大都是来京打拼的毕业大学生,他们有美好的梦想,他们希望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他们是北京的未来,对于他们来说,蜗居虽然是下下之策,却是走向未来的必经阶段,蜗居是财富和经验的积累期,也是从稚嫩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不是必须却很必要。蜗居的年轻人充满梦想前途不可限量,但他们却也是弱势群体,因为他们也很无助,残酷的现实打压着他们的热情,而现在,当局却打算连他们蜗居的权利都予以剥夺,难道让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流落街头,这不是逼着人们走投无路吗,这对国家有什么好处?

  当局者理直气壮地说他们考虑的是治安、安全问题,要避免发生“严重事故”。防患于未然固然值得肯定,然而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的措施不计其数,为什么非得从底层的人身上谋取呢?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的制定是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不是损害人们的利益,即使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人的意愿但至少要保证让大部分人满意,而北京的这项政策却是让大部分人不满意,这样的政策有还不如无。

  我们不能胡乱猜测当局制定这项条例的目的,但可以预期条例如果执行会带来的后果。受害的肯定是普通的低收入阶层,政府没有为他们提供廉租房,他们要么默默地承受不断增加的租房费用,要么流落街头或是离开北京。刚毕业蜗居的大学生渴望成功,而这样的规定使他们翻身所用的时间大大增长,这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奉献给自己,而不是社会,而那些收入稍差的只能带着遗憾离开北京,进城打工的人就更不必说了。压制人才,将外来人口逼出北京,那北京必然会缺乏新鲜的血液,如此北京还如何发展?

  另外,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必然尖锐,政府应该想方设法地解决矛盾而不是加剧矛盾,房价飞涨政府没有措施,蜗居一隅却惹得官员们看不惯了,政府要给人民提供一个活得起的社会环境,而不是打压本来已经弱势的人,政府不应该成为马太效应的推进者,而应是控制者。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似民间疾苦声”,我们整天讲究实事求是,不管民生疾苦的拍脑袋决策怎是实事求是,怎能维护人民的利益?蜗居实乃无奈之举,不要让社会畸形到连蜗居也变成一种奢侈。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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