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须防“被二套房”

2010年04月23日 09:58   来源:千龙网   魏文彪

  21日,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杨家才还表示,住房的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4月22日《京华时报》)

  近些年来房价所以普遍畸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投资客炒房所致,所以较大幅度地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是稳定房价的必要之举。与此同时,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难免会出现部分炒房者以家庭其他成员名义购买二套房炒房现象,所以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内,也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要的辅助性举措。不过,在住房套数的认定上“认房不认贷”,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却有失合理与公允。

  尽管有些人首套住房没有利用贷款购买,依然可能通过贷款购买二套房炒房谋利,但是现实当中也大量存在首套住房面积狭小,因而希望通过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如果在住房套数的认定上“认房不认贷”,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并因此而被提高首付比例、提高贷款利率,就可能会阻碍这部分家庭实现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尽管杨家才表示,如果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并且已将手中的首套住房售出,再次购买房屋时可以被视作无房户,但是出售首套房显然应在购买二套房之后,否则这些家庭在一段时间内就可能会居无定所,所以将首套房售出后可被视为无房户,对于这部分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来说并无可操作性。

  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家庭买得起房以及改善居住条件,如果调控政策让改善型购房也一并受到打击,显然就不能说是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初衷完全吻合的;而且改善型购房的目的是为了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其目的不是为了通过炒房谋利,所以调控政策打击炒房殃及改善型购房,让改善型购房家庭“被二套房”,对于这部分家庭来说也是有失公正的。而作为包括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在内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来说,唯有得到最大多数民众的支持与响应才能取得更大的实效,而最大多数的民众显然就应当包括那些希望稳定房价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民众在内。

  正因为如此,银行监管机构在制订有关二套房贷规定细则时,应当进一步细化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应当将改善型购房尤其是首套房没有贷款的改善型购房排除在二套房认定之外,具体可以以首套住房的面积为标准,如果首套住房面积低于一定的标准,就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改善型购房,那么在其贷款购房改善居住条件时就不应认定为是二套房。实行这样更加细化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才能提高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与精确度,才能既有力打击炒房行为,同时又让改善型购房家庭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愿望,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才能因为获得更大的支持而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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