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4月22日《经济参考报》)
垄断行业工资多,福利待遇高,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但多年来始终难以撼动,而令人奇怪的是,有关部门每提一次缩小收入差距,反而更为扩大,每次控制高管的薪酬,反而大增。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二:
一是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排它性。其经济效益并非完全按市场价值规律获取,而主要靠得是其独行寡市的行业优势,他们用与其它行业同等的劳动,可以获得比其它行业更多,更高的价值。它们无须激烈的竞争,更没有焦虑的危机感,只要运行就能赚钱,只要存在就可能带来高效益。
二是拥有过量的自主权,自核自定。不论市场如何变化,即使企业亏损他们依然享受着高工资、高福利,“亏损、涨价、高福利”始终联系在一起。企业高管上百万,几百万的年酬屡见不鲜。甚至乎一些企业业绩下滑,薪金反而上升,如:中国石油公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净利润同比下降35.3%,雇员酬金成本反而同比增加10.84亿元。企业的自留资金如同自家的“私房钱”,想加工资就加,想加多少就加多少。不要说是行业差距相差十倍,到时十几倍,二十多倍都有可能出现。
垄断行业都是赫赫有名的国有企业,其性质本该是全体国民所有,作为企业中的任何一分子,只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没有直接享受的权利,其内部的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无偿的占用公共资源,必然要侵占大部分人的利益,造成整个社会的不公平,不公正,加大社会其他群体的负担。
按照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垄断行业实际收入与其它行业相差十倍,已经是严重的分配不公。此差距的出现说到底,就在于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太松,给他们的自量权太大,对他们宠着、护着,生怕影响了他们的情绪,把他们当作“宠儿”看待。再则,也是一种惯性使然,以往一些高管随意加薪,滥发福利,你奈他何,因而助长了垄断企业的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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