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低碳经济也是促进民生

2010年04月23日 08:25   来源:四川日报   杜俊

  核心提示

  青 白 江区国税局的“绿色税收一 对 一 ”、“一帮一”、“提前介入”、“按需服务”等服务模式和理念,及时满足了企业在对相关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有效决策的需求,起到了引导并促进企业采取低碳生产模式的作用。税务部门从大众化地宣传到一对一的“专家门诊式”服务所起到的对低碳经济的引导效果,更是对民生福祉的促进。

  工作与思考

  作为成都通往绵阳、南充的门户和成德绵经济产业带的重要环节,青白江区是成都乃至四川省的一个主要化工、冶金基地。当前,顺应我省经济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青白江区也站在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低碳经济的时代前沿。2010年,青白江区成为成都市的“低碳经济发展试验区”。如何帮助企业化解生产调整所带来的冲击,并引导企业抢抓低碳经济机遇?青白江区国税局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探索了运用税收这个经济杠杆在调结构促转变、引导“低碳经济”这个时代课题上发挥更大作用的种种途径。

  政策区别化:促进企业优化升级

  发挥税收对低碳经济产生促进作用的一个主要手段,就是通过制定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和措施,来引导本区不同类型的企业加快自主创新,优化资源综合利用,采取“低碳”的生产方式。

  为倡导企业积极参与低碳经济行动,青白江区国税局把与低碳经济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税收宣传的重点,积极主动向企业介绍与“低碳经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目的在于引导。对于现存企业,一方面加强税收对“三高”企业的打压、限制作用,对高耗能企业退税额在逐年下降;对环保治理不达标的高耗能企业,则取消其所得税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则支持“低碳”、竞争力强的企业。对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和高科技、无污染、绿色、环境友好型企业,制定鼓励、支持其发展壮大的政策,使企业集中更多资金用于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对于新创办的工业企业,则贯彻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不能享受免税和减征税款的优惠;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高耗能企业,如果无法提供环保部门达标验收鉴定证明书,便一律不予减免。

  通过上述差别化的政策和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税收政策很好地起到了导向、促使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顺应国家政策调控,加快推进企业优化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步伐的作用。

  一帮一活动:坚定企业转型决心

  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引导企业按国家税收调控取向调整生产经营结构?以玉龙化工的转型过程为例,可以看到税收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青白江区玉龙化工有限公司,过去是一个以农用化肥为主,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的大型化工企业,虽然拥有雄厚的生产能力,但单一的产业结构和传统的生产模式制约了企业利润向上升级。在青白江区国税局推出的“低碳经济我先行,绿色税收一帮一”活动中,由税务业务骨干组成的“低碳企业服务小分队”走进了玉龙化工,帮助其进行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和技术开发的税前扣除;讲解资源综合利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为该企业办理了减免税开通绿色通道。在明晓了回收工业废气生产化工产品项目在规划、施工、投产等环节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玉龙坚定了从“化肥”向更广阔的“化工”市场转变的决心。

  除此之外,对区上“攀成钢煤气回收”、“台玻余热利用”等19个低碳经济项目,青白江区国税局都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低碳经济服务小分队,建立“一对一”、“点对点”、个性化的税收辅导机制;按照“提前介入,按需服务”的理念对节能减排项目规划、施工、投产等环节进行测算,帮助企业盘活资金扩大再生产,促进企业采用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

  (作者系青白江区国税局局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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