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房贷新政需有明确违规罚则

2010年04月16日 13:24   来源:中国网   张兮兮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4月15日新华社)

    在近期房价暴涨的狂风中,终于迎来了调控的惊雷——二套房贷不得低于50%的政策,在公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切关心房价的人,此时的想法可能都会众思归一——那就是究竟这次调控动作是否会挥拳有效,是否会如以往那般沦落“空调”。在溯往启今的楼市发展语境中,我们不能不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剧情重新上演,不能不警惕“二套房贷上浮”政策遭遇施行中的秘密解套。曾经房价的高企,令民众苦不堪言,国家层面也曾痛施重手予以政策调控。比如提高二套房首付之术,曾经祭出一次——上一轮房价下跌正是发生在2007年9月27日“二套房贷首付提高至4成、利率1.1倍”新规之后。2007年“9·27”政策,被称为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炒房之风在“9·27”政策之后得到狠刹,楼市开始逐渐转入低迷。然而,“9·27”政策因未精准定义“第二套房”,在实施过程中遭遇了各家银行的“自行解读”,自行定义标准,使二套房贷市场一度极为混乱。

    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和辐射,中国房地产市场温度降至了近些年来的冰点,一些城市出现炒房者抛售浪潮,许多城市开发商开始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各种明跌“暗降”的促销。在金融寒冬里,一些地方政府首先沉不住气,二套房贷政策得到大幅放宽。及至2009年春节后,二套房限制政策的放松,就已经是多家银行“秘而不宣”的秘密,虽然谁也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但银行们都在悄悄松绑,“9·27”政策名存实亡。再等到2010年1月国家层面重提“二套房贷首付4成”之时,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在2009年早已从下跌的曲线谷底弹回,并开始进行疯狂的报复性暴涨——宏观看去,70城市3月房价同比上涨11.7%;微观看去,北京春季房交会的成家价格比去年同比上涨45%;再具微观之,杭州一套二手房4小时上涨15万元……在各地媒体带着大大惊叹号的“万元时代”“两万元时代”甚至“三万元时代”的报道映射下,是老百姓越来越绝望,越来越失落的菜色之脸。

    提高房贷首付,一直被公认为是遏制炒房的最锋利之刃,可掐断楼市恶意炒价的资金源头。尽管在当下“二套房贷首付上浮至50%”出台之际,便有温州炒房者不以为然的称之“影响不大”,但银行们却已经开始担心“首付提高后,恐出现业务量萎缩”。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自从恢复二套房首付四成后,他已经明显感到房贷增量的速度下降了,现在更开始担心“二套房首付上升,我们的收益肯定会受到影响。”这说明,“二套房贷首付上浮至50%”已经化作扼颈之绳索,限制银行资金向房地产的注入流量。但是,我们在银行业的“担心”声中,必须得警惕“9·27”政策遭遇的“自行定义”,别再踏进名存实亡的同一条河流,使中央诚意十足的调控善制,遭遇“下面”的秘密解套。

    那么,就要求伴随“4·14”房贷政策相行的,应该有同样清晰明确的违规罚则——不论是哪一级银行和地方政府,是出于业务收益还是依托房地产增加地方GDP的考虑,只要进行房贷政策私下松绑者,必须“杀无赦”。如此,才能保证调控政策的正常通顺施行。才能让民生看到房价止涨、维稳甚至回归理性的希望,才会令调控政策不再如往昔般被公众取笑为“空调”。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