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收费业竟比房地产还暴利

2010年03月28日 07:07   来源:京华时报    
    据《证券日报》报道,2009年的三大暴利行业,除了金融保险和房地产业外,路桥收费业意外荣登榜首。根据公布年报的路桥业上市公司公布的数据统计,除了粤富华业绩下降明显外,其余14家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均值为64.2%,净利润率均值为36.6%。

    这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信息,本应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业,却成了暴利行业。

    近年来,有关收费公路过多、站点过密、过路费太高、投资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争议此起彼伏。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收费公路占全球收费公路的八成。一方面,绝大部分具有市政或准市政属性的公路收费等同于投资者或政府的“印钞机”;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已建成的道路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车流量严重不足。

    降低交易成本是制度设计的内在要求,但中国收费公路的制度安排却推动了交易费用的提升。收费公路从立项、建设、营运、维护都渗透着计划与市场的博弈,权力因素影响甚至决定各种决策,随意改变立项及规划、层层发包,加上居高不下的收费标准及维护成本,加大了道路建设的交易成本。国家审计署发布的报告称,2007年全国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涉及资金超过160亿元。

    目前,车流量达不到设计流量的公路,在路面闲置、资源浪费的背后,大量车流因收费标准高而只能使用原有的免费低等级公路;而对于沿海城际或城市近郊公路,因为道路使用弹性小,收费并没有抑制流量,但过高的收费标准使道路使用者不堪重负。2008年,广东珠三角地区道路收费约150亿元,其中70%转嫁于企业,直接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竞争力。有专家估算,如果道路全免费,运输企业将多创造330亿-700亿元,远高于同期道路收费额。

    事实上,收费公路的产生主要是利用公路收费而降低拥挤成本、增加社会福利。但是,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在发达国家,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收费公路很少且收费金额很低。而我国的收费公路大部分带有垄断性,其经营者往往会滥用市场支配力,制定垄断高价。因此,路桥收费业成暴利行业是一种破坏公共资源、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要对此保持足够的警惕。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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