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被热租反衬廉租房建设滞后

2010年03月22日 11:20   来源:荆楚网   许卫兵

  据了解,在集装箱开发这个“新兴行业”的产业链上,一家小型规模的集装箱改造、加工的小老板,一个月便能轻松赚得数万元。

  日前,深圳的房价已逼进2万,另一种“住房”——集装箱受到了低薪阶层的热捧。由于一天租金只有6元,在深圳偏远边郊,“住人集装箱的生意很火。(3月18日《广州日报》)

  出租或者出售“住人集装箱”,经营者大都是私企。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大学生居住。此景令人心酸。有地方住总比露宿街头好,虽是蜗居,至少能遮风挡雨,给人以温暖。市场上,政府部门提供的廉租房租金也很低廉,地理位置也大都处于边远地区。社会困难群体为什么没住进政府的廉租房,却住进安全感较差的集装箱里?

  “住人集装箱”生意的红火反衬出廉租房建设的滞后。住廉租房,有一个条件:本市户口。深圳有大量的外来农民工,户口不在当地,他们没有资格住廉租房,为打工者建设的廉租房为零。即使是本市户口,想住进廉租房也很难。廉租房相当于福利分房,政府部门只是象征性地收取点租金,白送一套房子给你居住,做的是亏本买卖,只有社会困难群体中最困难的那部分人才有机会住上。至于社会困难群体中那些还能凑和着居住的人群,廉租房几乎与他们无缘。

  廉租房建设滞后,是因为政府部门从中受益不多。现在建廉租房,收益只有低廉的租金,政府部门往里面贴钱。廉租房建设得越多,钱贴得也越多。无论是谁,从经济角度出发,都是不情愿这样做。那么,提高租金行不行呢?“住人集装箱”的经营者是私企,而非慈善机构,亏本的买卖也不会做,“住人集装箱”租金虽低,但薄利多销,有利可图,生意所以做得红火。政府部门也这样,提高租金,赚微利。一方面能赚钱,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能住上房,不是两全其美吗?提高租金,政府部门可能多一些收益,但未必是收益最大化。政府部门在房地产业中收益的途径主要是卖地。如果卖地的收益大,廉租房租金提高的收益少,那么政府部门还是热衷于卖地,不愿建设廉租房。如果廉租房的租金收益高于卖地,那么政府部门建设廉租房才有激情。从现实情况看,新“地王”的不断出现,刷新记录,表明政府部门对卖地仍是情有独钟,廉租房的建设相对要冷淡得多。

  解决廉租房建设的滞后问题,只能下硬性指标。强行规定廉租房的数量必须在住房总量中比重最大,在保障廉租房建设的基础上,才能建设其他住房。以此作为考核地方官员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这样,才能遏制政府部门卖地冲动,解决社会公众住不起房的问题。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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