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舆论和上百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动下,二次房改有了实质性进展。两位代表议案的核心内容都是,确立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由政府主导提供房屋住房服务,供应对象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根本目的是解决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三三制)。
这一提法又是一次大的转向,计划经济时代,住房是国家分配,是完全的公共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浪潮,住房变身为商品。然而这幢商品的大厦成为摩天岭的时候,却让人迷失了双眼,再也看不清脚下的大地。房子到底是什么?是财富和泡沫的冷冰冰的符号还是孕育着幸福和理想的家园?
如果只是一个没有情感的商品,或者是个炫富的标志,那么我们的代表和委员不必要为之伤透脑筋,如果还认为,房子是幸福指数里面的一个重要标的,那么就有必要重新给房子定位并命名。因此,从商品再回归到“准公共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就等于重新赋予住房以人性化的寓意。
第一次房改,将住房的属性顺时针旋转了一次,住房成了商品,如果施行第二次房改,需要将它再次顺时针旋转一次,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复原,因为住房及其附加在其上的房价问题,已经是民意焦虑的焦点,第二次的旋转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
“三三制”的目标就是要回归公共产品,回归公益。而政府的首要职责就是保卫公共利益。虽然市场机制在准公共产品中依然发挥很大作用,例如新加坡和日本公房可以由国营公益机构运营,英国和德国可以由协会、互助组织运营,美国却可由民营公司运营。但归根结底,政府依然是制度实施的主导者,包括家庭准入、退出标准、租金标准等完全在政府手中。
二次房改不是简单的重复顺时针的动作,准公共产品也不能是再次“试错”,这需要地方政府新智慧和勇于纠错的勇气。有错必纠才能真正归位。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