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今年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3月11日《新京报》)
政府预算本质上是如何花销纳税人的钱,纳税人一方面有权知道自己缴的税花到何处;另一方面,他们有权监督政府将税收如何花销。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表示,预算资金是公共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群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筹集的资金用于何处。
公民纳税意识强是健康公民社会的文化标签。美国有种说法是:人一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纳税。纳税与财产、秩序、宗教、家庭并列,成为美国人崇拜的五位社会天神。反观当下我国,相当一部分国人视“偷税有理,偷税有利”。通过公开预算资金,公众在明白资金用于哪些方面的同时,也晓悟了“我出钱向政府购买了哪些公共服务”,从而明晓“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之三昧。可见,预算公开不仅可以满足纳税人知情权,还可以强化他们纳税人的身份认知和文化自觉,进而强化他们依法纳税的自觉意识。公开政府预算以便公众监督,还可以促使政府不敢浪费纳税人的钱,从而促使政府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和亲民政府。
高强透露,国务院在有关文件中多次做过类似要求,要做到预算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民众的监督,但实际执行情况还不令人满意。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的要求,预算公开要让公众满意还需做更多的基础工作。
其实,推进预算公开之难与其说是技术难,不如谓之认知阻力。解决官员认知阻力,归根到底还得依靠法治,要靠人大立法和监督。令人欣慰的是,经过预算工委、财政部等15个部门近两年的工作,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未来推进预算公开之绩效如何,则“取决于政府部门公开的意识”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