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何以遭公众质疑

2010年03月02日 08:40   来源:北京晚报   苏文洋

  国家统计局2月25日公布的去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5%的数据一经公布,再一次引发公众强烈质疑。甚至有网民惊呼:“小数点明显放错位置了。”

  从工资“被增长”到房价上涨1.5%,统计部门和专家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公众感受,也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放在公众不信任的位置上。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感慨:看到部分网友说“我们工资被增长了”,感到脸红。2月23日,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在做客新华网访谈时表示,“工资被增长”比较形象地反映了工资统计制度的一个缺陷。什么缺陷呢?他坦承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此前统计没有把私营单位包括进来;其次统计局发布的是平均数,从统计上来讲比较大的弱点就是把差异给删掉了。

  这一次公布的房价上涨1.5%,不知道是否又让马局长“感到脸红”了。反正我看到网民脸红了,媒体也脸红了。何止是“脸红”,“脖子”似乎也“粗”了许多,纷纷跳出来向“1.5%”开火。有争论、有质疑也是好事,可以让统计局的工作“被推动”。试想:倘若没有人民群众长期不懈地质疑工资“被增长”,统计局一定还在对自己公布的每年工资增长数据沾沾自喜呢,怎么会“感到脸红”?改革开放30多年了,与时俱进也讲了十几年了,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已经占了就业人口一多半了,堂堂的国家统计局在工资增长统计中竟然把这么庞大的人群踢出去不予统计,这究竟算怎么一回事呢?

  一个统计数据与事实差距过大,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有时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使依据这一数据制定的所有政策都出现失误。比如说,工资“被增长”后,个人交纳社保就统统随之“被增长”,等于个人收入被降低。去年房价上涨1.5%如果是真实可信的,那么,国家抑制房价、调控楼市,“国四条”、“国十一条”等等宏观政策,岂非都是庸人自扰,没事找事吗?在全社会几乎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去年房价涨得离谱时,“上涨1.5%”的数据告诉人们什么呢?

  应当允许统计数据与人们的真实感受发生一定的误差。问题是当误差过大时,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时,统计部门和专家是回过头来检验自己的统计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如取样范围、数量、统计周期与时间等等,还是一意孤行公之于众,“虽千万人吾往矣”?我纳闷的另一个问题是,统计部门和专家年年工资增长多少?他们的亲朋好友工资增长多少?他们自己从来不买房吗?“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吗?他们不食人间烟火吗?什么都不知道的话,总该记得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另外一份地产行业数据言之凿凿地称,2009年全年房地产平均成交价相比前一年均价上涨约24%。自己公布的数据都忘了,就不是脸红的问题了,而应当“打屁股”。“屁股”又坐到开发商一边去了吧!我想:当一个统计数据为多数人所不信任的时候,它应当仅仅属于统计部门和专家自己,它根本不能成为“公共财产”、“公众数据”,它不属于人民。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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