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全国范围内配合“国十一条”的闲置土地整治大幕即将拉开。与闲置土地相关的更加具体的措施已被列入国土资源部讨论范畴,其中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的拟定、提高土地出让保证金以及闲置标准等。(1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为遏制一些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文件提出了从土地供应、信贷政策等多方面稳定当前楼市的政策。紧接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9部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奔赴地方,督查中央政策在地方的具体落实情况。
据国土资源部数据,目前全国闲置房地产用地累计约1万公顷。截止到目前,北京不少于12块诞生于2007年的高价地处于闲置状态;上海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批而未用”。2005年至2009年8月产生的50个“地王”项目中,半数以上都未开工。
土地闲置不仅仅是一种土地浪费,而且还有拉高房价的负面作用。而打击开发商囤地,各级各部门也早有论调,但遗憾的是,强调了多年的打击囤地到目前为止几乎不见多少动静。正因为如此,全国闲置土地才会越积越多。
实际上,打击囤地等并不缺乏“手术刀”。如《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征收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从土地闲置越来越严重这种现状看,“手术刀”差不多已锈迹斑斑。
现在只要有关部门磨快“手术刀”,在给违规地王“开刀”的时候能够狠一点,闲置土地问题即可解决。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