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价格操纵者都应依法打击

2010年01月26日 08:40   来源:红网   青雁
    1月月21日,柳州市所有十多家米粉厂不理会物价部门发出的警告,统一提高米粉的批发价,涨幅近百分之五十。针对广西柳州米粉厂家统一涨价事件,柳州市政府24日再次召集该市二十家米粉生产企业负责人,要求25日必须恢复米粉上涨之前出厂价格。(见1月25日新华网)

    一个地方的某个物价突然统一涨价,而且涨幅近百分之五十,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人们有理由质疑厂家是否在进行价格操纵。据柳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此次米粉厂家统一涨价过于蹊跷,似有某种势力左右,物价部门正联合警方进行调查。应该说,当地政府在这件事情上的反应是及时而必要的。毕竟,涨价事关民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这个时候,物价部门有必要出面查清事实,昭告市民,进而稳定物价。

    就柳州市米粉厂统一提高米粉的批发价此事而言,要查清其背后是否有人操纵,其实并不难。表面上看,统一涨价的米粉生产厂家的对外口径相当一致:第一没有开会商量,第二没有哪个部门组织涨价,第三没有购进原材料的相关台账,第四涨价是因为原材料上涨所致。前三条理由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值一驳。至于第四条,查一查近期各米粉生产厂家的经营成本上升多少就足以说明问题。报道称,在柳州,米粉是市民最喜爱的食品,逾七成市民会在早餐时选择食用,因此,他们的切身体验最能说明问题。当地不少网友分析说,制作米粉的原料主要是大米,而大米的价格近期并没有很大波动,又何谈“原材料上涨”一说?

    尽管在市场经济下,人们可以用脚投票。比如说,当地许多市民在当地网络论坛上发起拒绝吃粉的抵制活动,导致当地米粉销量骤减。但你不吃米粉,总得吃别的。要知道,“米粉价格统一上涨”,影响的不仅仅是老百姓的早餐问题,它势必带动其他食品乃至物品的涨价。要命的是,价格一旦上涨,要想再降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信你可以回顾一下近年来的历史。再说,对于一盘散沙的消费者而言,“不吃米粉运动”能坚持多久?

    毫无疑问,操纵价格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价格法》,还是《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都对操纵物价行为有着明确的限制。比如《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的第四条明确指出,“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如果真有人操纵价格,那么,依法查处就是必须的。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政府似乎不便对市场行为有太多的干预。但是,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否则,商家肆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假冒伪劣,缺斤少两,消费者的利益又如何保障?

    因此,在价格波动中,虽然有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但是,必要的时候,就是说,当遇到有人在幕后操纵价格的时候,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要发挥作用,以保障市场在一个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运行。对米粉串通涨价要如此,对其他商品,比如说房价、油价等的涨价,政府同样应该负起监管责任,而不能给人以“抓小放大”或欺软怕硬的嫌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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