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贺辉红
巴菲特点石成金的功力再度在A股市场显现。继大杨创世、ST东电之后,宗申动力因攀上“老巴”而跃入投资者的视野。然而,相关澄清公告的刊出再度表明,“巴菲特”或许只是主力在策划过程中的一个“创意”。而类似的“创意”已在多只股票中出现。靠“创意”操纵股价似乎已成为一种时髦的盈利模式,在监管层面上值得警惕。
2008年9月29日,巴菲特旗下附属公司中美能源控股宣布以每股8港元的价格,认购在港上市内地公司比亚迪2.25亿股,由此拉开了比亚迪暴涨的序幕。随后,股票只要粘上巴菲特就必涨无疑。去年6月,网上流传巴菲特入股东北电气H股,令A股ST东电大幅飙升;去年9月,巴菲特给大杨创世寄来3分钟左右的视频祝福语被当成炒作借口,该股在震荡市中连续大涨;今年1月就轮到了宗申动力。
其实,除了巴菲特概念外,明星概念也在“创意”之列。2008年,被一众影视明星持有的ST国中(ST黑龙)复牌后暴涨近12倍。此标杆树立之后,浙江东方等多只股票就傍上了“伪明星”,这些股票的股价因此也出现大幅上涨。显然,借明星以达到提升股价或出货的目的,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
从市场发展历程来看,此种盈利模式得以盛行的土壤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市场的赚钱效应集中体现在成长股和题材股中,二是A股市场参与者的“跟庄”习俗,三是法律上仍有真空地带。
要想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必须具备两种能力,即价值发现能力和信息捕捉能力,但这恰恰是普通投资者的弱项,因此就有了散户“跟庄”的投资行为。而当价值被打上“股神”的印记时,当信息贴上“明星”的标签时,这类股票就极容易成为市场的宠儿和操纵的对象。
毋庸置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通过释放虚假信息,辅以资金助推,以达到诱导中小散户拉抬股价的目的,的确违反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但从《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的具体条款来看,这类“创意”式的盈利模式是否构成操纵股价,还很模糊。而从监管层面来看,监管的操作难度也非常大。首先,信息披露方面,目前这些上市公司都未出现违规行为,因而无法在上市公司中找出类似“巴菲特”概念的炮制者,即使炮制者或许就是上市公司本身;其次,那些所谓的“明星”,即使可能是市场上司空见惯的拖拉机账户中的一员,但在经历证券账户清理之后,拖拉机账户真正的幕后拥有者越来越隐蔽,监控难度也非常大。
如何监控这类操纵股价的模式,的确将考验监管层的智慧。但这也正是令人担心的问题,如果放任自流,巴菲特概念、明星概念等更多肆意操纵股价的“创意”还会频繁出现。届时,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但得不到保障,市场秩序也将不堪其扰。专业人士认为,持续加强中小投资者的专业教育,培养市场的价值投资取向,完善相关法律依据,或许才是查疏堵漏的根本所在。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