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能力影响定价机制

2009年12月22日 07:3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李阳丹
    同样是能源价格,同样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之路,煤炭价格在主管部门要求政府退出煤电谈判后,终于实现完全市场化,而成品油“最高零售限价”的定价机制在实施一周年后还将继续执行,政府定价的本质未变。为什么两种能源产品的价格市场化改革进度会有所差异?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于我国是否拥有足够的议价能力。

    由于掌握了大量煤炭资源,我国进口煤炭不是因为国内供给不足,而是基于价格的权衡。国际价格显著低于国内,进口煤就有竞争力;而当国际煤价上涨,考虑运费后与国内价格持平甚至略高,国内企业就很难再有动力去“折腾”进口煤。

    中国企业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的交易往往对国际价格影响很大。今年以来,因国际煤价低于国内,中国煤炭进口激增,使得国际煤炭价格一直比其他国际能源价格坚挺。业内专家认为,中国拥有国际煤炭市场的定价权,即使国内煤炭价格完全市场化,也不会有受到国际价格冲击之虞。

    而成品油则不同。由于原油对外依存度高,国内无法自给自足,而原油又是重要的基础能源,因而再高的国际油价也不得不进口。

    而且,国际原油价格并非是完全市场供求的反映。从世界范围看,原油供大于求,价格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其作为重要投机商品的金融属性使然,原油期货往往成为游资炒作的目标,一些时期的油价暴涨缺少实质性需求的支持。

    而在国家主管部门看来,石油产业具有竞争性、基础性的双重特性。作为竞争性产业,成品油价格理论上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供求形成;而作为基础性行业,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对所有行业和人民生活有很大影响,还不能实现完全的市场化。

    从近年来的改革方向看,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正在一步步向市场化定价靠拢。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使得成品油经营企业获得了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加油站售油,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多低的价格国家都不会干预。

    近期,虽然发改委没有明文下调成品油价格,但民营、外资的加油站早已打响了价格战,甚至部分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也被卷入其中,有的加油站则采取了购买加油卡返购物券等促销形式。

    对于议价能力较弱的石油行业,理想的定价机制,一方面要考虑生产成本,反映供求关系,另一方面还要在国内实体经济与国际投机市场间设立“防火墙”。当然,在行业为少数企业垄断的情况下,防止价格被绑架也是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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