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地首付不低于50%”或将推高房价

2009年12月19日 07:09   来源:武汉晚报   老沙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五部委此举是在“遏制部分城市高房价”的背景下出台的,理论上说,此政策打击囤地,降低地王,可以降低房价。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一言以蔽之,高房价的症结在于“供不应求”,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才是遏制高房价的根本,“拿地首付不低于50%”只会抬高“拿地的门槛”,使一些较小的开发商望“地”兴叹;从总体上看,大中小开发商拿地的总量小了,新开工面积也会随之减少,总供应量上不去,房价又如何能下得来?

    众所周知,“地王”的出现是央企、国有房企在推波助澜,对“不差钱”的这些“大地主”来说,“拿地首付不低于50%”实际只能造成垄断的进一步加深,最终的结果是“国进民退”,财大气粗的国企又将是下一轮地价、房价井喷的推手!

    放眼全国每座大中型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多如牛毛,而其中已经上市的房地产企业则少之又少,全国也仅百家左右,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在证券市场进行增发、配股、以现金方式注入资本等再融资以应付拿地首付之需,而其他的房地产企业则无此渠道,所以“拿地首付不低于50%”对已经上市的房地产企业来讲无疑是利好,就像关闭小煤窑对大煤矿是利好一样!

    可以预计,房地产业将在2010年出现高度垄断化,央企、国有房企、房地产上市公司将从“地主”、“地王”变成“地皇”,房地产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次大洗牌!

    任何过剩的商品才会出台“以旧换新”、“送货上门”、“买一送一”、“现金返还”等鼓励消费的促销方法,而任何紧张的资源、物资才会出现“首付不得低于……”“限期付清”、“竞价竞拍交易”等提高购买门槛的措施!土地变得像现在这样越来越紧俏、拿地的门槛变得像现在这样使一般开发商“高不可攀”,这地价、房价能下得来吗?

    “拿地首付不低于50%”绝不是所谓的“房市调控再打重拳”,即便是一重拳,也没有打在“利益集团”身上,说不定打在了亟待买房的普通消费者身上!

    房产政策会不会落入“越调控房价越上涨”的怪圈,实在令人担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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