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优惠终止能否终结畸高房价

2009年12月11日 10:22   来源:千龙网   常亮
    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时间集中点在将5年缩短为2年。《意见》特别强调: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无论是个人普通住房转让还是非普通住房转让,原先征收营业税,抑制投资投机意图非常明显。这次恢复到5年,其目的还是要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9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谈到,要增加中低价位和限价普通商品房供应,抑制投资投机购房。目前,一些一线城市住房投机严重、投资需求很旺,一方面把自住型需求挤出了市场,另一方面正在吸蚀实体经济活力,恶化我国经济结构,抑制居民消费启动,酿造房地产泡沫,酿造巨大金融风险。从税收上遏制投机、限制投资是对症下药的。

    但是,必须认识到,仅靠税收政策单打独斗,效果非常有限。目前出现这样一个新情况必须引起重视。在大多数百姓买不起一手房时,许多自住型需求都瞄准了二手房市场。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场上购房2年到5年间的二手房交易占整个二手房市场交易的40%。由于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普遍由买方全部承担,因此营业税优惠终止后,购房者至少要多花5.5%的税费成本,这将会影响到首次购房者。这更加说明只依靠税收单兵突破是不够的,必须下决心使得一手房市场价格有一个理性回归。

    土地政策如果延续现在的只放不管、只供不问的状态,那么,“地王”必然继续频现,畸高地价接下来肯定是畸高房价。因此,在加大土地供应的同时,必须与房屋建设户型挂钩,新开工项目70%建设小户型要严格执行。不下决心解决捂盘惜售和房屋空置率畸高问题,增加普通住房供应只能是一句空话。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预售制度和开征不动产税是必要的。信贷政策在抑制投资投机购房上必须有所作为。严格执行第二套购房按揭首付40%以上和利率上浮10%的规定,购房套数越多首付款比例越高、利率越高,同时,对自住型首次购房实行特别优惠的信贷政策。

    保证我国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抑制楼市泡沫和畸高房价,必须打出组合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供应,使得市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占到整个住房供应的70%以上。同时,采取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抑制住房投资投机,不信畸高房价下不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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