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前请先叫停“电福利”

2009年11月23日 07:50   来源:钱江晚报   李学人
    据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0.028元(2.8分钱),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其中拟规定居民每月基本用电87度,超过87度将逐层调升电价。面对新一轮的电价改革,各地细则将陆续出台,各方对此也褒贬不一。(11月22日《成都商报》)

    尽管一听电价“涨”声就紧张,但是,我还是尽量去理解调整电价的重大意义,诚如相关方面所说,此番电涨价,对理顺电价关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电涨价之前,有关“电福利”的问题,还需要对公众有个交待。

    任何物品的涨价,都不能回避成本问题,特别是水、电、气之类的生活必须品,由于其自身的垄断性质,隐性成本不能不提。从前,有人把供电行业比作“电老虎”,那是因为他们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能够“靠电吃电”。每人每月300度的“福利电”,有的甚至更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打着滚儿也用不完”。其用电之奢侈,何止让人羡慕?而这些“福利电”能说和成本没关系吗?

    现在,随着对垄断福利的压缩和清查,应该说明目张胆的“福利电”日趋减少,可是各种名目的“电福利”却依然存在。据说,一个抄表工的月薪都在几千元以上;一个中层干部的住房公积金能抵得上几个普通企业工人的薪水,房价再高,买房再难,在黄金地段都能见到电企职工的房子。而这些垄断高薪最终都将转化成隐性的电力成本,到头来,为这些隐性成本埋单的还是消费者。

    目前,大多数公众还在为87度的电价“红线”争论不休,笔者以为,在87度的基础上,高点低点可以再做商讨,但是,电成本问题必须理清,如果不剔除“电福利”之类的隐性成本,就不可能对电价进行科学审定。只要有隐性成本存在,电价就会飘摇不定,电涨价也会成为家常便饭。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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