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高速 路在何方?

2011年01月25日 06: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房先生

  俗话说得好,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近段时间以来,比火车票更热门的话题无疑就是“天价过路费案”。一个普通的河南农民用假军牌,在8个月内疯狂偷逃360多万元的过路费,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市的“天价过路费案”被披露后,引发了一连串让人“拍案惊奇”的故事。先是主犯翻供,称是替弟弟顶包,接着弟弟自首,称背后有“贵人”相助,并签有保护合同,紧接着主审法官等四人被问责,法院启动再审,检察机关撤诉。

  随着“剧情”一步步深入,围绕高速公路所衍生出来的黑色利益链逐渐“浮出水面”。公众从惊愕“368万”这个数字,到围观整个案件进展,再到质疑高速公路收费体制。对于公众的感受来说,真实存在的巨额过路费,远比这笔过路费掺水造假问题更严重。后者可能只是事关一个交通收费机构的诚信,那么真实的天价过路费,则让大家证实了心中多年的疑惑:高速公路收费竟有如此之高。

  众所周知,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在“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的背景下,收费公路早已成为“名扬海外”的国家形象。有资料显示,全世界20多个国家建有收费公路,已建成约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有10万公里在我国,而且我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还要高。这不得不让人感叹,“要想富、先修路”,原来所有的道路都通向了收费站。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通常依照“贷款修路,缴费还贷”的模式,15%靠财政拨款,85%靠银行贷款。按理说,高速公路不是“私路”,理应姓“公”。它作为公共产品,人们通行时还要交“买路钱”,不符合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但本着“收费公路的目标是为公众谋福利,造福于百姓”的观点,大多数老百姓都愿意积极配合、缴费还款。

  可是,在高速公路奇迹飞跃的同时,其后遗症与异化的危险也日益凸显出来。当下,高速公路等收费公路模式已经泛滥为地方政府盈利的手段,面对交通领域的层出不穷的贪腐现象,面对收费公路缴纳金额、收费用途的这笔糊涂账,承担着世界上最高交通与物流成本的国人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最后,笔者套用一句最近流行的“丹丹体”: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没什么钱,更没钱请你们,少收费甚至别再收费了,真的,求你们了!不过,若是“求人”管用的话,那还要“法制”干什么呢?当年,湖北青年孙志刚用生命的代价使“收容”变为“救助”;如今,“天价过路费案”是否能使收费公路体制得到彻底改革,我们会持续“围观”、拭目以待。(子房先生)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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