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垃圾焚烧厂能否摆脱民意困境?

2009年11月27日 06: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至善若水
    最近,广东番禹区欲建垃圾焚烧厂遭到附近居民反对一事闹的沸沸扬扬。据悉,番禺现在年产生活垃圾52万吨,并且还在以12%的速度增长,预计明年的垃圾年产量就会达到73万吨。如果不及时处理,再过两三年,就会迎来垃圾围城。

    垃圾处理分类显然是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的大问题,但是围绕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的争论却涉及到如何最大限度地尊重民意。其实在整个民意与政府的博弈过程中,相关部门已经显示出更加积极、诚恳的姿态。目前当地政府已转变立场、明确表态,市民是选址何处的第一决策人,承诺环评不通过绝不开工。当地政府的一系列举动,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这是一种进步。

    政府在制定推行涉及重大民生的公共政策时,需要受到公众的检视,获得公众的同意,公众完全能够实际地参与决策,这已成为一种常识,如今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局部民意和整体民意的关系。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孙金龙曾说:“属地村民和附近楼盘的业主肯定是不同意建的,但稍远一点楼盘的业主态度可能是“无所谓”,范围再扩大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同意建的”。尊重民意是尊重谁的民意?当然是利益相关者,但这种利益相关程度也是不均等的。建垃圾焚烧厂肯定是对广州市民有利,但与选址周边的居民利害相关程度更大。如果让全体市民投票决定,则以“多数民意”损害了局部民众的利益,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只以选址周边居民投票,垃圾场项目又必然建不成。事件发展至此,尊重民意似乎陷入一种悖论。

    政府兴建垃圾场的初衷当然是好的,垃圾围城的困局也需要攻破。既然目的是处理垃圾,又何必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不建的问题上来回兜圈子呢?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兴建只是个二选一的选择题,而垃圾处理分类则是有很多解决方式的简答题。无论是少数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我们都需要正视和尊重,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垃圾处理方式除了焚烧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措施?例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垃圾分拣中心,倡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垃圾分类,达到减量化效果等等,这些将垃圾资源化的系统处理方式更有利于保护环境。

    当地一位相关人士说:“垃圾焚烧厂铁定要建,不但要建,而且要多建。但如何建、在哪里建,市民的意见可以在这里起作用”。既然“一定要建”已成为铁板钉钉的事实,选址问题又何需集中“全区250万人民”的智慧讨论大半年?看起来是在尊重民意,但这种大打折扣的“部分尊重”更加损害当事者的利益,这无疑是挟“伪民意”以令天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决策逐渐步入“草根”时代,倾听民间诉求,已成为公共治理的常态。重视民意不仅仅是一个投票问题,仍有更复杂的民意诉求需要关注。如何科学合理决策公共事务,使民意摆脱制约困境,需要更大的智慧。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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