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规范预付式消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重点之一,这也是对消费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的正面回应,有助于在法治轨道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无论是持续加强对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在司法层面有针对性地完善裁判规则,还是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的力量,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题中应有之义。
“办卡容易,退费难”,“变相涨价,质量缩水”,“卡还在,店没了”……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火爆的同时也带来种种乱象,这成了不少百姓的烦心事,影响了消费信心和消费预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规范预付式消费是这部《条例》的重点之一,这也是对消费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的正面回应,有助于在法治轨道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资金,然后按次或按期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预付式消费本是便利和让利消费者、增加经营者商业机会的双赢之举。但在现实中,消费者承担的付款义务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而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持续性和滞后性,这就导致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状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在屡见不鲜的相关纠纷中,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举证困难等因素,往往面临着维权难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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