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全球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发达国家的问题主要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农业和食品工业中应用而产生的食品污染,其中生物污染占很大比重。经济快速成长的发展中国家则面临着化学污染和生物污染的双重挑战。欠发达国家的主要矛盾是增加食品供给的压力,食品安全大多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跨国旅游和文化交流的迅速发展,任何一个食品安全事件也都很容易演变为国际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无国界的话题,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人们的深刻反思。
(二)食品安全问题的危害和影响
一是食品安全问题危及公众健康。科学研究表明,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影响人的生长发育,诱发急性中毒和慢性疾病,甚至导致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每年全球有数以亿计的人因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而患病。英国发生疯牛病后,虽然因病直接致死的人数只有69人,但由于疯牛病潜伏期长、确诊困难,至今人们仍心存恐惧。
二是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在过去20多年中,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了危害,而且对农业、食品业、旅游业等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每年全球食品安全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例如,比利时因二恶英事件,不仅本国大量销毁活鸡和鸡肉加工制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3亿欧元,而且使整个欧盟畜产品贸易也蒙受巨额损失。
三是食品安全问题引发国际贸易争端。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在普遍实行关税减让后,根据允许各成员国自行制定和选择进口食品标准的规则,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例如,日本通过设置技术壁垒限制大米进口,上世纪90年代初只检测几项农药残留指标,1994年增加到56项,2006年进一步增加到123项。
四是食品安全问题影响政府公信力。从国际经验看,食品安全事件还会直接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会破坏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能否保障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尺度。比利时由于发生二恶英事件直接导致了政府的更迭。德国也因发生疯牛病事件导致了联邦政府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辞职。
(三)国际社会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
鉴于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球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以及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激烈争论,国际组织积极采取行动,推动各国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积极推进全球范围的食品安全控制和管理。1996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发表的《世界粮食安全罗马宣言》提出:人人享有获取安全而富有营养食品的权利。2000年,第53届世界卫生大会将食品安全列为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重点和优先解决的问题。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全球食品安全战略,制定了加强全球食源性疾病监控、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和培训等措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国际食品标准、指导性原则、推荐性操作规程、检测分析方法和相关法典文件,为发展国际食品贸易和促进各国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标准依据和技术指导。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制定了有机食品标准。国际消费者联盟(CI)等组织也积极推动国际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活动。
鉴于食品安全问题对于公众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安宁和国家形象等均构成了重要影响,各国政府都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美国于1997年制定了“总统食品安全行动计划”,1998年组建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9.11”事件后,美国更是把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安全,投资力度明显加大。2002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食品反恐法(《公共健康安全及生物恐怖主义的预防及对策法案》),对相关食品安全机构的拨款大幅度增加。欧盟于2002年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局、食品安全实验室等具有权威性的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欧盟各国的食品安全事务,2006年正式颁布实施了《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和印度等国,也都在积极调整和优化国家食品安全监控和管理系统,并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改善本国的食品安全状况。
此外,各国的新闻媒体在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国外食品安全的政府管理模式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单一部门管理的模式,政府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全权负责食品安全事务,比较典型的有德国、加拿大。另一类是多部门管理的模式,将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分设在几个政府部门,其中又可分为分类管理和分段管理两种形式。当然,这两种形式的分工也会有交叉,法国的管理体制基本属于分段管理,美国和日本的管理体制大体属于分类管理。下面选择德国、法国和日本简要介绍一下这几种管理模式。
德国在2001年政府机构调整后,将食品安全工作交由联邦食品与农业部统一监管,下设风险评估研究所和食品安全局两个机构。风险评估研究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有关风险的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和政策建议。食品安全局负责风险管理,应对突发事件,协调国内各州食品安全事务以及与欧盟有关机构的联系。
法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部、财经工业部和卫生部三个部门承担。农业部负责从生产到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包括制定有关技术规范。财经工业部负责市场交易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诚信监管。卫生部负责调查食品安全事件,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分别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两个部门负责,并成立了内阁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上述两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进口动植物农产品检疫、批发市场和屠宰场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建设等;厚生劳动省负责加工和流通环节(除批发市场和屠宰场设施建设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口加工食品安全检查。此外,卫生部门负责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监督抽查并对社会公布结果。
我们不能简单地评判各国食品安全管理模式的优劣,因为这些国家选择的管理模式取决于本国的历史传统、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多部门分段监管有利于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化优势,但是从食品安全特性的角度,部门过多、分段监管确实更容易引发监管重复、空白和矛盾等问题,增加协调难度、降低效率。
(责任编辑:王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