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明确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正确认识、准确把握、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基本内涵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根本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当前,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核心精神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本质要求是改革创新,主要特征是制度规范,根本方法是统筹协调。按客观规律办事,体现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目标、任务、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自觉认识。这是使反腐倡廉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作用、同时又不超越自身作用边界,实现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改革创新,就是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鲜经验,紧密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历史任务,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制度规范,就是在认识规律和推进创新中形成科学的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统筹协调,就是善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观察和审视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整体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进展情况,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科学分析和判断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对反腐倡廉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一方面,当前我国的腐败现象正处于从有所遏制向全面遏制过渡的重要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局面,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从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特别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作用的日益发挥,以及其他方方面面的工作逐步见到成效,我国经济社会中诱发腐败的因素将会逐步减少。之所以得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但也应当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容易在短时期内集中出现,给反腐倡廉建设带来新课题、新挑战和新考验。
二是党的队伍状况变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当前,党的队伍的思想、纪律、作风状况总体上同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要求是相适应的,但同时党的队伍状况与以前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入党的同志,相对来讲经受的实践锻炼和党性锻炼不够,经受严峻环境下的风险考验和困难挑战不多。少数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纪律观念淡薄,容易被拉拢腐蚀进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三是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影响。从时间上看,新中国成立只有61年,我们党从1993年提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并把反腐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到现在还不到20年的时间。从发展战略上看,我们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反腐败国家战略的时间也不长,许多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另外,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法制化水平不高,仍然是制约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瓶颈。
因此,我们要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前进。
正确处理几个重大关系
当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的几个重大关系。
正确处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只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把握,才能实现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应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思路,科学整合服务的内容举措,积极探索服务的方式方法。在开展工作尤其是查办案件过程中,要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握好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时机、节奏和方式方法,注意防止因方式不当和政策策略把握失度给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应把惩治作为一种特殊的预防,把预防作为一种超前的“惩治”,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应克服在工作上出现只重办案、放松预防或强调预防、放松办案的不良倾向,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反腐倡廉政绩观,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进一步增强贯彻反腐倡廉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治标和治本两手硬,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一方面,应继承在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好经验,坚持并发扬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思路、措施和办法,以科学的态度在新的实践和环境中加以运用、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应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认真总结实践中出现的新经验,用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切合客观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
正确处理当前工作与长远任务的关系。应立足当前,通过做好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实现反腐败斗争新的进展和突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增强战胜腐败的信心。同时,坚持战略上长远规划、战术上分步实施,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深层次矛盾,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执政党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紧迫任务。应认清形势、明确重点,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积极探索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有效措施,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和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应认真总结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创新。在理论创新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规律,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理论体系;在工作理念创新上,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思路创新上,逐步实现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做到关口前移、主动预防。
科学确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国反腐败的国家战略,应加强整体规划、实现重点突破,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效应。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完善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既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又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掌管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反腐倡廉建设总体科学化水平的高低。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建立严密科学的制度,提高制度本身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制度的严密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预见性、权威性;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按制度办事的表率作用。
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在坚持和发展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学习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习掌握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理论和知识,将其基本理念和方法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之中;善于把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信访举报、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投诉处理等环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