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五关”促清廉

2010年09月19日 08:03   来源:广西日报   覃 剑

  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学习好、贯彻好,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必须过好“五关”。

  勤学善思,过好学习关。学习是党员领导干部锻炼党性、坚定信念、提升境界、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基础。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知《廉政准则》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明白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构筑好“防火墙”。要善于在学中思,在思中学,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生活实际,真正把《廉政准则》内化为意识,升华为信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武装头脑,过好信念关。坚定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应做到“五个必须”,首要的是“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这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奋斗目标继续前进,关系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追求、政治纪律等重大问题,是党中央对全党同志的政治嘱托。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自觉遵守、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更加自觉地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做到牢记“一个宗旨”,坚持“两个务必”,争当“三个代表”,不断践行科学发展观。

  身体力行,过好自律关。知是前提,行是关键,知行互动才能使《廉政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秉公用权而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而不假公济私,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泰山,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从善如流,过好监督关。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是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一道重要屏障,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有力抓手。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而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他们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因此,必须把严格自律和接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致力于完善相关监督机制和手段,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守土有责,过好管人关。一个人腐败,只是个体腐败,而队伍涣散是肌体的腐败,会败坏党风,带坏政风、民风,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仅仅做到独善其身、洁身自好远远不够,还必须守土有责,切实履行好管干部、带队伍的职责,管好自己的“辖区”和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搞通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违反党的原则的人和事不留情面,对工作不力和作风不正的干部不姑息迁就,对出了问题的干部不包庇袒护。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中共东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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