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评论频道 > 理论前沿 > 正文
中经搜索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之路

2010年01月06日 08:49   来源:人民日报   宋尚有
    当前,我国正处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处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关键阶段,农业发展面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长期有效供应、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应对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等新形势新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农业农村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农业科技创新之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加快“三个创新”。一是加快科技创新,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顺应世界科技发展潮流,着眼于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开展动植物新品种、农业实用新技术和农业科技新产品的研究创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创新活力。不断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的体制环境,健全农业科技进步的运行机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三是加快创新文化建设,为农业科技事业提供精神动力。培育创新精神,尤其是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弘扬严谨求实、联合协作的科研作风。

    树立“三个理念”。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才为本”理念,发挥人才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培养机制,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学科,打造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爱岗敬业的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紧跟世界农业科技潮流、服务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二是牢固树立“以科研为本”理念,夯实科研的中心地位。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改善科研手段,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的装备水平。选育推广一批优良农作物新品种,集成创新一批农业实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农业新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三是牢固树立“以服务为本”理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探索科技服务“三农”新途径,形成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机制,促进科技入户,增强示范带动功能。

    实现“三个提高”。一是农业科技投入提高。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农业科技特点和规律的资金投入机制,使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各个环节都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元投入的农业科技投入模式。二是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强化科技对生产的技术支撑,把提升农业效益和农产品竞争力作为科技进步的落脚点,大幅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三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农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农技推广部门的作用。

    提升“三个能力”。一是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强化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技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强农业基础理论、重要过程和重要作用机理等研究,优先发展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抢占国际农业高技术领域的制高点;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科技专项,切实加强以基因技术为代表的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横向和纵向的联合攻关,在种质资源和良种选育、节本增产增效技术和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上增强创新能力,在农业高产、优质、专用等品种培育方面取得突破,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二是提升农业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保持当前大力支持农业和农业科研的政策环境,为农业科技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准确把握农业发展的脉搏,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的情况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提高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科技成果中试孵化和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提高科技对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保障能力、对农民增收的支撑能力以及对提升农业产业水平、转变发展方式的引领能力。

    (作者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观察家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