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工会维权维稳体系的思考

2009年12月29日 07:07   来源:工人日报   张昌尔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是工会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工会在维权维稳工作中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委的充分肯定。面对新的形势,我们认为,工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着力构建维权维稳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群众。

    主动适应党和政府的新要求,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为创新维权理念指明了方向。工会组织在践行“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中,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改革发展相结合,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把推动改革发展作为工作主题,使维权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使“以人为本”既体现在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上,又体现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二是坚持维护职工权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作为实现职工利益的重要保证,把实现职工利益作为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必要条件,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妥善调处职工群体性事件,严密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切实做到主动维权。三是坚持制度维权与个案维权相结合,把健全和完善维权制度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把个案维权作为工会维权的具体体现,大力推进工会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不断提升维权能力,努力增强维权效果,切实做到依法维权、科学维权。

    主动适应维权维稳形势的新变化,体现工会维权维稳的系统性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关系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契约化、市场化、多样化、复杂化特征。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加之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劳动关系矛盾和纠纷日益显现,迫切需要工会组织对职工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维权服务。近年来,我省工会大胆实践创新,不断总结完善,全面推行工会帮扶中心“四位一体”建设,即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集工会信访接待、就业帮助、困难救助、医疗帮扶、子女助学等帮扶职能与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职能于一体,构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打造了湖北工会帮扶维权工作品牌。实践证明,构建“四位一体”帮扶维权体系,是工会争取实现“两个更多”的有效载体,是工会叫响做实“职工和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为职工和农民工提供“一条龙”服务的“行政服务中心”,也是工会为党和政府分忧,从源头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前沿阵地。

    构建工会维权帮扶体系,必须把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作为重要保证,在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实施,在服务全局中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必须把强化帮扶实效作为关键,舍得把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用于服务职工群众,把面向社会、服务职工的工作事务推向前台,使工会维权维稳工作体系建起来、转起来、亮起来;必须把构建社会化格局作为必要途径,大力推动工会维权维稳的机制、载体、活动和队伍社会化,形成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强大合力;必须把健全制度作为基础,努力做到服务人性化、工作规范化、办事程序化、管理透明化,做好固本强基的工作;必须树立真情服务的社会形象,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听取反映耐心,了解情况细心,启发疏导贴心,说明解释诚心,处理问题公心,排忧解难真心,充分展示工会干部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

    主动适应职工队伍的新发展,体现工会维权维稳的时代性

    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职工内部逐步分化出不同群体。其中,改制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成为利益易受侵害的群体,是当前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重点对象。

    改制企业职工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参与者和利益结构调整的承担者,特别是少数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改制后又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使这部分职工在经济上受到损害、心理上感到压抑。参与企业改制对工会工作是一次重大考验。工会组织要围绕企业改制“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在宣传发动中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在厂务公开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职代会制度建设中发挥民主决策作用,在矛盾化解中发挥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积极推进企业依靠职工规范改制行为。当前,一些地方中小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主辅分离进入攻坚阶段,一些企业还面临着第二、第三次改革改制。工会组织要通过高层协调、现场协调、跟踪协调、个别协调等方式,督促中小型企业解决改制遗留问题,兑现对职工群众的承诺,积极参与大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主辅分离,为改制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环境。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受社会结构和就业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少农民工面临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安全隐患突出、工资收入偏低、基本社会保险缺失、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工会组织应加大组织农民工入会和为农民工办实事的工作力度,叫响做实“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通过加强源头参与、协商协调和检查监督,促进农民工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市民待遇、职工待遇,推动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就业、分配、安全卫生和社保权利。当前,要适应农民工跨地区就业的特点,加强工会维权联盟建设,实现地区之间工会工作互联、互动、互补,合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工作为一个新兴、边缘化的职工群体,在用工形式、管理模式、收入分配、职业身份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他们面临的就业歧视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应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推动解决劳务派遣无序化、扩大化问题,使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运行轨道。一方面,应推动出台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规范管理,建立派遣公司风险备用金制度;另一方面,加大劳务派遣工入会和维权工作力度,探索便于派遣工加入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的有效办法,推动用人单位把派遣工纳入职代会、集体合同、工资协商、民主管理、评先表模的范围,促进劳务派遣合法有序发展。

    主动适应维权维稳工作的新特点,体现工会维权维稳的协调性

    维护稳定是维权的根本前提和坚实基础。工会组织担负着维护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责任。当前,我国经济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很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也很多,处理不好,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产生不稳定的因素。这就要求工会组织处理好维权与维稳的关系,既要维护好职工权益,更要维护好社会稳定。要通过建立健全信访维稳的快报制度、排查和研判制度、信息员制度、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度、督导巡查制度、网上信访投诉制度以及工会问责制度,建立工会信访维稳工作快速反应和快速处理机制。要广泛开展工会主席“四访促和谐”活动,以返乡农民工、改制企业职工、内退职工、出租车司机等为重点对象,通过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处理各类信访疑难问题。当前,要继续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深入开展“走访千家企业万名职工”活动,促进就业形势稳定和职工队伍稳定。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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