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政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政治领域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做出的战略部署。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党的领导,是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关键。实践已经证明,新民主主义革命需要共产党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十分宏伟艰巨的事业。这就必须继续在最无狭隘性和自私自利性、最有远大的政治眼光和组织性的世界上最先进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即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宗旨的共产党才能真正做到坚定地相信群众,紧紧地依靠群众,始终地为了群众,充分地发扬民主以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一个需要不断发展、不断巩固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这一历史阶段的国际环境和我国经济与社会结构的条件所决定,我国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层差别,各阶级阶层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同利益和要求之间的矛盾。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坚持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还突出地表现在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社会利益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正确全面地反映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在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优先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还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全新事业,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极强的探索性。因此,只有在没有任何私利的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才能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统筹全局、把握方向,并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实际,正确处理党和人大、政府、政协、群众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依法履行职能,做到总揽而不包办,协调而不代替,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第二,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7月,毛主席在延安与黄炎培那段著名的谈话值得我们永远铭记。黄炎培说,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毛主席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负起责来,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传1983—1949》第719—720页)上个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主席在关于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的谈话时说,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29页)他还说,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就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各种敌对势力和它们的影响的问题。像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是属于权利的问题。掌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手里,绝大多数人民的权利就有保证了。
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人人负起责来,就是人民群众自己要为自己当家作主,而不是在人民范畴之外,选出另外一个管理集团。工人阶级及其政党,是人民群众中最先进的部分。共产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是人民中的先进分子,而不是人民范畴之外的“精英集团”。坚决相信、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与坚持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具有内在的高度的一致性,这才是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
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了毛主席的上述思想。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1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这一名言,我们也必须牢牢记取。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根本条件是在经济上当家作主。没有这一条,其他民主权利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也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我们还要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决策的制定和实施的规则和程序。总之,要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确反映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生机与活力。
第三,正确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实现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治保证,意义重大。无论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还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国体,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政体,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得到法治的保障并在法治范围内实施,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者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统一体,缺一不可。需要指出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是党采用什么执政方式开展执政活动的问题,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问题,而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部内容。我们应继续充分重视和坚决贯彻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充分重视执政方式的重要性,但不能用“依法治国”这一单项要求,来替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有机统一以及三者中的其他两项。不能仅讲依法执政,而忽略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科学执政,忽略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民主执政。法律高于一切,是相对于任何个人和组织而言,但作为统治阶级意志体现的法律,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就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所做的一切包括所制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情况发生了变化,法律需要适应新的重大情况时,党就要通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地修改或废除相关过时的法律,以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从根本上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呼声,是我们宪法和法律合法性的全部来源,也是其得以永葆活力的动力和源泉。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建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要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所有公民和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要不断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政机关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尽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党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已取得一系列成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已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现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有着不少有利条件,我们仍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党的领导、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等方方面面,这是一个内容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努力。同时,任何民主政治的发展都根本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加上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对各个不同阶级、阶层、集团、群体乃至个人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我国又有着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民族各地域经济文化发展差异较大等特殊国情,这都需要我们在党的领导下,一切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既要有时代的紧迫感,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又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科学审慎的态度和稳妥求实的精神;既要大胆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又决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应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我们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步骤,从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的切实实现。也只有这样,才能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使我国的政治制度更加完善,政治生活更加充满活力,又能保持全国的集中统一,保持社会的政治稳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本文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