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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奏响科技进行曲

2009年01月04日 0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铛铛

 专题:改革开放30年系列述评之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1978年以前,我国继承了前苏联的科技发展体系。这一体系实行企业科研、院所科研、高校科研、国防科研相互独立的结构,以上级部门的统筹安排和规划来推动科技项目的开展,带动科学技术的转移。

    随着国际形势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变化,这一体制的局限日益显现。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科学技术的地位越发重要,全国科学大会也于1978年召开,科技的春风也随即掀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

    1988年,国务院做出《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鼓励科研机构发展成新型的科研生产经营实体、兴办高新产业开发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发展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科技机构。在各种政策措施引导下,科技界以空前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同年,邓小平在视察正负电子对撞机工程时指出,中国必须发展自己的高科技,在世界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迎接新发展,科技成为了关键。邓小平在多年前就曾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  为中国指出了一条依靠科技进步加速发展生产力的正确道路,即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科技进步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逐步被全国人民所理解、所认识,全社会促进科技进步的新机制正在形成。

    同时随着 “经济建设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要面向经济建设”战略指导方针的确定。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标,以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重要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在对国家重点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使科学技术机构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自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切实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科研机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

    在人事制度方面,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制订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老少边穷”地区和艰苦行业制定特殊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沿海地区充分利用开放优势,积极吸引国内外智力。各地还可以使用一定限额的专业技术职务流动专项指标,促进科技人员向经济发展急需的方向流动。扭转了对科技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同时,政府支持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作用。鼓励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或支持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兼职等方式,创办、领办或承包、租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或到农村进行有偿服务和技术经济承包。各地政府可以按法律程序,选派既懂经济又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科技人员到基层政府挂职或兼职。各有关方面要保证他们的合法收入和待遇,并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科技体制改革焕发了科学技术的活力,科技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并在国家的各大计划中突出地表现出来。时至今日,科技依然是发展经济的主要动力,中国科技也正以惊人的发展速度屹立在世界之林,可以说科技体制改革成就了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自主创新战略的全面实施,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广大科技人员,必将在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上书写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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