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拆迁条例》求快更要求质

2009年12月17日 06:48   来源:新华网   吴应海
    国务院法制办将邀请北大5名法学学者举行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据悉,参加座谈会的学者收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形成的修改后的关于新拆迁制度的草案文件。学者将就拆迁征收、补偿等问题建言。(12月16日新华网)

    法学家认为,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问题很多,导致近年来拆迁领域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增多。更为严重的是,该《条例》中相关条文明显与《物权法》相抵触。因此,废除或修改条例迫在眉睫。

    今年12月7日,北大法学院5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相关官员表示,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委局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距学者上书仅七八天,相关部门就迅速拿出新拆迁制度的草案文件,这速度应该是够快的了。按理说,我们应该鼓掌才对。

    可笔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城市房屋拆迁牵连着地方政府、开方商等多方利益,修改旧《拆迁条例》势必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各方的强烈关注。因此,要想让修改后的新《拆迁条例》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被拆迁者的利益,不仅要在拿出草案后广泛征求意见,更应从起草阶段那一刻起就让民意介入,以防有人先入为主,让草案出现设计性偏向,从而最终影响新条例的科学、公正。现在的情况是,相关部门已经组织人马不声不响地把新拆迁制度的草案给起草好了,这怎不让人为之担忧?

    《拆迁条例》的修改需要避免繁文缛节,大力“提速”,但在吸纳民意和接受监督上不可盲目追求速度,绝不能精简掉民意介入的任何一个程序。否则,这种“提速”的意义将大打折扣。笔者希望,从现在起将《拆迁条例》的修改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充分吸纳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为最终确保新《拆迁条例》的公平公正,使之能切实维护起广大被拆迁户的正当利益,不可因追求速度而牺牲质量,应提高效率,真正把维护公民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制度完善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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