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元元之死请不要一味谴责学校

2009年12月13日 07:11   来源:新华网   杨君贤
    近日,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因母亲被学校禁止进入宿舍与自己同住,找房又没有着落,在宿舍自杀身亡。杨元元6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当时弟弟尚不满4岁。多年来,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将姐弟俩拉扯成人,求学期间杨元元一直与母亲同吃同住。杨元元自杀前一天感叹“知识难改变命运”。

    网上关于此事的评论几乎一边倒的谴责校方不近人情,嫌贫爱富。虽然校方在对此事的处理上的确存在问题,但严格来说,上海海事大学在杨元元自杀一事上也是受害者。赔钱不说,学校声誉也受到很大影响。杨元元的自杀是个悲剧,但责任首先应归咎于其脆弱的心理承受力,与知识和命运无关。

    杨元元一家无力购房虽值得同情,但住房问题本应找其原居住地政府解决,申请廉租房或临时过渡住房,学校没有义务更没有能力解决学生家庭的住房问题。对绝大多数学校而言,宿舍内不许留宿外来人员和学生家属都是明文规定,如果对杨元元母女开了特例,以后再有学生以同样理由要求与家人同住宿舍,校方又该如何处理?学校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从道义上说,它应该关爱贫困学生,但同时它更有责任按制度行事。现在陪读的家长很多,如果能与子女一起住宿舍,还有谁愿意到外面去租房?

    让校方出钱给杨元元母亲安排住房,说起来容易。但用教育经费为陪读的学生家长租房别说以前没有先例,真要开了这口子,恐怕不只是上海海事大学,全国许多大学立刻会收到很多同样的申请。毕竟上海的房价是全国最高的,房租也不便宜,很可能在上海打工的学生家属为了节省几个房租而提出同样的请求。

    杨元元一家的处境值得同情,但这并不是学校造成的。虽然校方在杨元元母亲住宿问题的处理上考虑不够全面,也没有注意对杨元元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在其自杀一事上负有责任,但毕竟校方赶杨元元母亲出宿舍也只是执行校规而已,后来发生的悲剧谁也没法预料。

    这一因住房问题引发的悲剧一方面提醒高校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心理承受能力的培养,把挫折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另一方面也给相关地方政府提了个醒:住房问题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可等闲视之。如果杨元元母亲所在的工厂搬迁时,当地相关部门能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为其解决住房问题,这一悲剧还会发生吗?
(责任编辑:李志强)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