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动辄举起干涉司法的大旗

2009年11月21日 10:26   来源:光明网   朱建华

    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死在了北大医院。当时抢救的主治医生,只是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并无行医资格。此次经媒体报道后,舆论反响强烈。此案二审11月5日开庭。对此,医院认为媒体报道内容失实,在二审宣判前不负责任的报道将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综合《武汉晚报》等媒体11月5日报道)

    北大到底是否存在“非法行医”,目前双方各执一词,难以定论。但北大第一医院在公开回应中称,央视播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节目,系“在宣判前的不负责任的报道,将有可能干涉司法,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如果说自己的家丑被别人揭了盖子,发出“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慨”、“反映出个别新闻工作者丧失职业道德的现况”、“强烈谴责这种危害社会和谐的无耻行径”的回应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说媒体关注就会影响司法公正,就有着让人摸不著头脑了。

    暂时撇开媒体关于“非法行医”的报道是否完全失实不论,如果北大第一医院认为媒体报道真的有问题的话,完全可以采取包括法律在内的多种途径来解决。比如,向记者所供职的媒体反映情况,直接与媒体的主管部门联系,也可以向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记协等单位投诉或反映问题,甚至还可以直接状告媒体“严重地毁坏了自己的名誉”。这些都是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最后调查结论认为媒体报道“与事实不符”,那个时候即使你不说,有关部门也自会要求相关媒体为你北大第一医院恢复名誉还你清白之身的。

    现在,在一切不甚明了之前,面对广大公众的质疑和批评,北大医院单方面发布一个极具个人感情色彩的“公告”,又怎么能够证明媒体报道属于“内容失实、断章取义”?依我看来,媒体和舆论强烈关注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之死,不仅不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不会影响到二审的公平判决,相反的是让包括法官在内的广大公众,了解到了当前医疗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就像穿衣吃饭一样,是人就那么要和医院打交道。媒体关注熊卓为教授之死背后的原因,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维护公众的权益,免得我们今后也遭遇熊卓为教授遭遇的“手术本身成功,但因并发症而死亡”的悲痛。

    可以肯定的是,面对社会舆论对熊卓为之死的关注,二审法官在处理本案的时候,也将会采取一种更加审慎的态度来对待,否则原被告双方不答应,社会公众也不会答应。与北大医院回应媒体报道较多的“感情用事”相比,卫生部则显得理性的多。11月4日,就在舆论高度关注北大“非法行医”之际,卫生部对此也高调做出回应。卫生部新闻办在向公众阐述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的临床实践活动与“非法行医”区别的同时,责成北京市卫生局认真调查此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果北大医院认为媒体关注熊卓为教授之死,会影响司法公正的话,那么“卫生部高度关注媒体报道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是不是也在干涉司法、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呢?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社会各界关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不仅不会干涉司法的公正,却能让更多的问题更加透明和公开,有利于整个医疗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动辄举起媒体关注会干涉司法的大旗,着实有些自欺欺人了,如果真的是这样,以后又会有那家媒体敢为百姓代言?

(责任编辑:冯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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