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中死伤的“留守儿童”,你哭了吗?

2009年11月16日 07:56   来源:红网   冷雪峰
    11月12日8时左右,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杨会村发生爆竹作坊爆炸事件。11月15日,在该爆炸事件中死伤的13名“童工”全部为“留守儿童”。(11月15日新华网)

    当我们还在“大激辩”着政府是否应该培育“富二代”以及该由谁埋单,为“富二代的快乐成长与家业传承”争得脸红脖子粗的时候,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公会镇杨会村的一声炸响,13名“留守儿童”用死和伤,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了弱势人群生存的艰难。

    当地官员和舆论的反应,很有些理智,也更映衬着孩子们的可怜。滴血的生命并没有换来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倒是有人依然在为悲剧的发生涂脂抹粉,粉饰太平。

    杨会村党支部书记杨佑记的说法就很耐人寻味。他告诉记者,目前全村百分之七十的青壮年都在广东等地打工,小孩留在村上由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照顾。由于老人身体状况和精力欠佳等原因,这些“留守儿童”大都缺乏应有的家庭管理和教育。瞧这话说的,没有“家教”咋就是孩子们成为童工甚至必须付出生命的理由呢?

    新闻还告诉我们说,惨案是“利用小学生在课余时间非法加工爆竹时发生”。日历显示,11月12日是星期四,那上午8时左右是怎样的“课余时间”?短暂的课间休息,孩子们肯定来不及“劳动”。最妥贴的解释是,孩子们“放假”了,在勤工俭学。

    仔细研究着阅读新闻,我发现这个“导致当场死亡1人,受伤13人”的事故,其实有2名孩子失去了生命。因为有“1名伤者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12日22时30分死亡”。虽然新闻还接着说,“受伤13人,其中烧伤面积达90%以上的5人,烧伤面积55%至78%的5人,烧伤面积12%至40%的3人”,但没有文字告诉我们,伤者还有没有生命危险。在揪心的焦虑中,我为孩子们的平安祈祷。11月15日的《南方都市报》证实,9名危重伤儿童在未来几天内有可能出现死亡情况。

    当然也有振奋人心的消息。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以非法危险物品肇事罪和雇用童工罪对犯罪嫌疑人立案,成立了专案组,采取发动群众、刑侦布控、网上追逃、悬赏举报等措施追捕犯罪嫌疑人。据广西贺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透露,14日下午,嫌疑人谢庆岁在广西蒙山县被警方抓获,“至此,本案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明眼人都知道,到了我们该为处置措施及时、果断的当地政府鼓掌,向劳苦功高的安监人员、公安干警致谢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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