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这个提法是值得商榷

2009年11月09日 08:07   来源:红网   朴然
    近日,新任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提出,要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新目标,可我以为,这个提法是值得商榷的。

    具体说,我为什么觉得“义务教育”这个提法值得商榷呢?因为如果教育是义务,比如国家义务,社会义务,那么还有什么不是或不应该是义务的呢?比如讲,医疗,住房,养老保险,寻亲探友,出门旅游,百姓的吃喝拉撒睡,哪一项不应该是国家、政府、社会等等各应尽一点义务的内容呢?所以讲义务教育,我以为,既离题千里,而且可能也有失符合实际。

    具体像今天的义务教育都是怎么教育的?难道每个教师、学校,都能像所谓“义务教育法”宣传的一样,去诚心诚意的实施教育吗?我以为很难。因为就教育来讲,诚然,我们不能说国家、政府,比如教育部,没有一定的义务责任。但事实把普遍的对中小学的教育,普遍称为义务教育,我以为,既不属实,实际也有碍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具体说,中国的教育应该实施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呢?我以为,首先应实施的不是义务,而是能否成行。具体的说就是到底我们今天能搞出什么样的教育?!是不是全都只能搞出孔夫子式的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有教无类?还是大众化,全民化,谁都能受教育,谁都能享受教育?这个问题,我以为,其实作为教育部长来说,其实可能还真应该仔细掂量掂量。而且就中国来讲,中国应该搞什么样的教育,那其实可能还真应该从实际出发,使教育这门行业,既不失有为现代化国家、社会发展所提供源源不断的能力,又能从根本实情出发,不致使教育沦为一种简单的脱俗形式。好像人人都只要是到学校去受教育了,也就统统都等于有文化了。

    中国是个古国,历史上中国的文人墨客无不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倾注了“殚精竭虑”。但事实证明,真正使中国在教育事业上有所发展的,其实可能还是自新中国成立以后,一段时期之内,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鼓励。具体就是什么样的教师应该被称为是人民的教师,那其实在普遍的教师队伍中,那其实是跟明镜似的。可就今天来讲,有多少人能肯拿人民教师的标准来当自己的楷模?那其实可能是粒粒可数的。

    我不想贬低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我想说的是就教育这一行业,可能其还确实是有其一定的特殊含义。具体就是搞教育不能像搞经济一样,有利可图就怎么搞都行,没利就全都一律普称是“义务”。因为你想如你一称那些没有利润可图的教育是尽义务,那在今天这样一个极其讲究现实利益的社会面前,那还有谁能肯真正愿为教育出一把“殚精竭虑”呢?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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