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网络“黑手”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2009年10月23日 08:16   来源:红网   严立群
    从网上虐猫事件,再到10月12日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的闫德利事件,网上“黑手”事件愈演愈烈。一个十分紧迫的命题十分突出地摆到了我们面前,正如网友“艾宾浩斯”说:“谁来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谁来保护有可能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我们?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否则,今天你幸灾乐祸看热闹充当闲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河北荣城的闫德利被爆成了“艾滋病女”,并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网上出现的这一系列谣言,不仅给当事者闫德利造成很大伤害,给全社会也造成恶劣影响,给广大网民也造成一种心理恐惧:说不定哪天自己就被人黑了?

    这种伤害的杀伤力是十分强大的。一是当事人和亲属受到伤害。闫德利的母亲说这件事让全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来,闫德利的继父闫宝起也在网络中被描述成“禽兽”。尽管家里人认为这不是孩子的错,但孩子和亲属以后难以做人。

    当今,互联网已由一种信息技术手段演变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新媒体。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38亿人,居世界第一。要保护网络的纯洁,保护每个人的权利不受侵害,杜绝类似这种“黑手”事件的发生,既是社会规范化管理的需求,也是我们广大网民的共同责任。

    要斩断网络“黑手”,就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信息传播方面的法律法规,执法要严。这些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传播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我国也相应地制定并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颁布实施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10余个法规以及政令,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新修订的刑法中规定了3条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行为。“但牵涉到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法律保护的种种问题,依然是网络立法的真空地带。”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认为,由谁来披露个人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后,应该如何救济等,都需要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恶意制造虚假新闻,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查了,也按法规办了,如当时5.12汶川大地震后,上海有人在网上造谣说某地又发生在地震造成人心恐慌社会动乱的当事者,最后被判了刑,但对个人造成影响和伤害的案例,一般动真格的少,甚至不了了之。我以为,今后不仅要有专门的法规来管这种事,还要加大对这种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这些典型案例的打击力度,使那些“黑手”,在伸出来作恶之前就感到畏惧而收回去。

    要斩断网络“黑手”,就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管理。著名文化学者、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说:“有关部门应当从‘艾滋女事件’以及一系列网络侵权的案例中,反思如何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如何规范网络伦理,如何保护隐私权等;广大网民,应当考虑如何实事求是、负责任地发表言论,而不是无聊炒作、盲目跟风,以致对当事人造成损害和困扰。”从网站登载信息来说,要对登载信息负责任,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的敏感问题,网站更要有社会责任感。为加强对网民的管理,防止不负责任和恶意中伤他人的事件发生,各网站可以推行注册实民制,网络实名制在韩国已经推行了,西欧一些国家也在试行,但我国还没有实行。如果网民担心有关自己的信息流失,或说什么事担心被人报复,网上可以使用虚名,但注册一定要用实名,就是说后台资料一定要诚实可靠。这也是一个建立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问题,诚信体系的建立,网站保证不会像有些媒体宣传的将客户个人资料卖出好价钱,保证给注册用户保守秘密,网民能放心地将个人资料提供给网站后台管理,这样就给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实行铺平了道路。

    要斩断网络“黑手”,就要进一步提高广大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一些虚假信息和恶意中伤,说到底还是人发出来的,这些人或是为了图自己报复别人的一时快感,或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或是一时糊涂而为之。《旬邑县六七元的苹果只能喂猪》一帖登发帖子主要是想引起网友们同情,希望有意愿者通过团购的方式将他家里的苹果买走。杨某说,他家共种了7亩苹果,采摘大约2万斤,目前以2.2元/公斤价格被果商订购。面对果业局长的质问,在网上发不实信息的杨某很愧疚。说到底,这还不仅仅是个愧疚的问题,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这些始作恿者没有料到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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