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9月中旬公安部公布破获跨省地沟油大案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月11日透露,目前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特异性不强,不能作为地沟油的有效判断手段,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特异性不强是指没有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沟油,哪些是食用油”。(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明明拿了地沟油检测,但是检测不出来”。目前这种“没有有效判断手段”的检测方法困局,无疑让人很遗憾。因为这意味着,即使不法商贩拿着“地沟油”公开出售,监管部门也很难证据确凿地以“地沟油”的名义予以指认、处罚;而面对真假难辨、鱼目混珠的食用油市场,消费者更是无所适从。
那么,在这种“没有有效判断手段”的尴尬检测方法困局之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继续“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组织公关”,当然是必要的。但仅止于此,或者说把治理“地沟油”的主要希望都寄托在这方面、坐等有效检测方法的出台,又是不必的。
首先,应该看到,在科学技术上,有效准确甄别“地沟油”的检测方法,目前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难题,并不容易在短时间内很快就得到解决。“目前世界各国都无特效的检测技术”,便是对此的很好证明。
再者,即使有效的检测方法能很快获得,也并不意味着,仅仅简单凭此就能实现对地沟油的有效治理。一方面,新出台的有效检测方法能否永远保持有效、不被造假手段日趋高明的违法分子破解,便是一个值得担心的问题。这诚如有疾控专家指出的,“如果检验机构确定了地沟油的检验指标,造假者和违法分子就会想尽办法来掩盖要检测的这项标准”。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从根本有效治理“地沟油”的角度看,下游末端性质的“检验方法”,其实并不是治理的治本之计,关键是——如何能从上游源头控制“地沟油”的出现和形成。也即,如何预防使用过的食用油进入“地沟”。
事实上,世界其他许多国家,之所以能在同样没有“特效检测技术”的情况下,实现了对“地沟油”的有效控制、避免了它的“流回餐桌”,关键也正在于此。如在欧美许多国家,都实行十分严格的厨房垃圾管制措施、禁止将食用废油直接倒入下水道,废油必须在分离后由专门公司回收。如在德国,每桶泔水都有“身份证”、被严格记录在案;在英国,设置专门的废油垃圾桶。而为确保这些措施的落实,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严厉处罚措施,一旦餐馆、居民随意处置废油,都将面临极高的违法成本。
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有效控制治理“地沟油”,并不完全是一个科学层面的检测问题、技术手段问题。只要完备了源头上的社会管理、制度建设,不给食用废油进入“地沟”的机会和条件,“地沟油”便难以有“流回餐桌”的可能;反之,如果源头上的管理制度阙如,废油总能流入“地沟”、形成“地沟油”产业,那么,即便检测方法手段再先进、灵敏,恐怕也挡不住它的“流回餐桌”。
(作者系评论员)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