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岂能坦然接受"皮球"?

2011年06月11日 13:06   来源:东方网   池墨
    6月9日,奔走于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发改委两个单位的“拇指妹”小阳,获得广州市发改委的书面回复。这一回复与较早前发改委口头回复相同(详见6月1日a18版),依然未公开这个1.5亿投资工程的任何细节。““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发改委对小阳表示感谢。此时,小阳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球,赠送给工作人员,并表示赠送皮球并不是“讽刺”,而是“鼓励”,“我是对你们及时回复的赞同”。“非常感谢你!”工作人员接过皮球,再次感谢小阳。(《羊城晚报》6月10日)

    国人把推诿扯皮称之为是“踢皮球”,显然,“拇指妹”小阳向发改委赠送皮球,意思不言自明。尽管、“拇指妹”称这不是“讽刺”,而是“鼓励”,但我们却从“赠皮球”这个动作中,感觉讽刺味十足!

    估计,没有单位愿意接受“踢皮球”这个光荣称号。不知是发改委工作人员的涵养和素质很高,还是出于“踢皮球”的心虚,面对“拇指妹”递过来的皮球,发改委工作人员坦然接受了,并表示了谢意,不知这是发自内心的感谢,还是仅仅出于一种礼貌?

    群众赠皮球,但有关部门不能“踢皮球”,发改委也不能坦然接受皮球。面对群众对“1.5亿光亮工程是否可行”的追问,发改委应该直奔主题,给出是或否的回答,不应以“鉴于该项目还未进入可行性报告的审批阶段,故暂无法提供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相关信息”来搪塞。这显然是发改委在“踢皮球”,只怕等发改委拿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时候,估计已成定局,大事晚矣!

    广州要投1.5个亿来升级珠江两岸光亮工程,到底是惠民还是浪费?是“亮化工程”,还是政府的“面子工程”?这些工程又由谁来决策,谁来埋单?这都是公众想知道的事情。而根据《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或争议较大的项目,在审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审批部门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然而,1.5亿投资工程却悄无声息地被提到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日程,这显然有违《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定。

    应该说,群众的质疑,可以帮助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只要项目科学、合理,工程利民利政府,那么,相信群众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有关部门应该给个合理的说法。然而,群众的质疑却屡遭有关部门“踢皮球”,以至于“拇指妹”不得不向发改委赠送“皮球”这样的方式“鼓励”发改委继续努力工作。这说明,一、发改委的工作做得好,因此,群众拿皮球作为对发改委的奖赏;二,发改委的工作做得还不太完美,还需要继续努力,因此,群众赠送皮球以资鼓励。

    发改委的同志们呀,群众对你们寄予了深深地殷切地希望,1.5亿元亮化工程尚未付诸行动,你们还需努力呀!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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