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灯光名片”尤其刺眼

2010年12月30日 07:07   来源:燕赵晚报   刘凯玲

  在陕西蓝田县北环路延伸段,近日点亮了36杆路灯,每杆路灯上有136盏电灯。这36杆路灯如果全部打开,每天开灯6小时,一个月就要耗电9690度。而蓝田县去年财政收入刚过1亿元,列西安13区县倒数第二。(12月29日《华商报》)

  灯火辉煌的夜景是迷人的。如果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在城市主干道搞点提升形象的灯光名片,倒也无可厚非。但是,一个排名倒数的贫困县,果真需要在并非城区的地方打造亮如白昼的亮化工程吗?政府打造亮化工程应该适可而止,不能无视百姓感受,违背国家节能政策。

  很多旅游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十分注重节能工作,倡导以“熄灯秀”的方式体验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建设部早就明文规定,“各城市不得再在城区主干道大范围使用多光源装饰性庭园灯,景观照明严禁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泡、美耐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作为一个还算不上城市的贫困县,一杆路灯挂136盏电灯,这太刺眼!

  把灯光名片与民生需求放在天平上衡量,孰轻孰重,并不是一个疑难问题。客观地讲,地方需要名片展示形象,拉动经济增长。但是,再冠冕堂皇的形象工程也不能无视民生利益。如果百姓荷包不鼓,哪有闲心去欣赏灯火辉煌的夜景?

  政府为何如此热衷打造百姓不爱的灯光名片,主要原因在于,有的官员根本没有听取民意的习惯。亮如白昼的灯光名片虽然遭到了市民反对,但一些官员却痴迷于这种景观形象。目前,打造景观工程并非一地的风景,从穷县打造一流亮化工程到自贡灯城名片,从月光城到136个灯泡的路灯杆,诸多耀眼的灯光放大了民生需求与面子工程之间的距离。除了事后叫停以外,决策者违规成本十分低廉。所以,形象工程伤民的问题至今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让人遗憾。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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