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不从轻处理她可要轻生了!

2010年12月22日 07:15   来源:光明网   李忠卿

  江苏省兴化市一民办幼儿园14日发生一起7名幼儿被老师用微型电熨斗烫伤的严重事故。目前,肇事的老师易某被幼儿园辞退,并被警方处以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部分家长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称处罚太轻。(见12月21日《新京报》)

  写下这个标题时,我都觉得过于煽情,之所以还要这么写,盖因警方处理这起伤害幼儿事件太不靠谱,对7名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手段之残忍,用令人发指来形容并不为过,正因如此,当兴化公安部门对肇事教师易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后,不仅家长愤怒了,就连公众也表示强烈不满。

  应该说,7名幼儿被电熨斗烫伤后,当地政府并没有护短,事件甫一发生,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事发经过,这种公开透明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世人称赞,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小道消息的传播,稳定了人心。可当我看到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时,不禁黯然惆怅,跟受害者家长一样,我对警方的处理结果同样不甚满意。这么严重的事件,震惊全社会,可谓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可兴化警方直至当地政府显然不忍下手,只当一般案件处理。这是对孩子的不公,更是对法律的羞辱。

  看了警方对轻描淡写处理的回应,我被雷翻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不容亵渎的,警方之所以心慈手软,原因有两个,一是易某在该幼儿园工作已有10年,幼儿园园长、员工及家长普遍反映,易某对孩子较好;二是从肇事教师的悔过态度来看,易某非常后悔,甚至还有轻生倾向。这两个理由显然站不住脚,工作10年,按理对孩子很有感情,用如此下三滥手法对待孩子,平时对孩子又能好到哪去?再说第二个理由吧,也太搞笑了,闯了这么大祸,谁不后悔呀,如果有自杀倾向就可以从轻处理的话,那警方以后就不要办案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如果管用,我以后也可以作案了,反正警方有人情味,可以根据这个情节酌情处理,不用担心受到重罚。嘘,大家也不要嚷嚷了,否则难保肇事者不会选择自杀,警方胆子小着呢!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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