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一盘算 “临时工”就担责

2010年11月15日 08:24   来源:长江日报   王石川

  近日,郑州发生四次城管打人事件。记者调查发现,所有事件在追责时,总有一个名为城管“临时工”的群体若隐若现。“这些人(‘临时工’)大多没有经过培训,更没有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随意性比较大,方式简单,近期发生的几起粗暴执法事件多与此有关。”一名城管说。(11月13日《新京报》)

  又是临时工!但凡出错,都有临时工出没。这不,日前发生在南京的“城管驱赶菜摊抢秤,卖菜老太无名指被扯断”,打人者同样是一名几年前招聘的临时工。临时工俨然成了最暴戾的群体,临时工也貌似成了最能“忍辱负重”的群体。其实,明眼人一看皆知,所谓的临时工,不少只是替罪羊而已。

  所谓的临时工有两种,一种是假的,专供官员卸责之用。拿临时工说事,好处多多,临时工者,临时的聘用人员也,其恶言恶行不代表整个部门,甚至与整个部门无关,其弦外之意正在于,临时工有错,不代表整个部门错,无损于整个部门“伟大、光荣、正确”。既然如此,部门负责人就不必担责。

  一种是真的。不少恶性公共事件中,那些冲在最前面、最张牙舞爪的人,确实不少是城管临时工。那么,城管部门为什么要招聘临时工?

  学者吴思在《血酬定律》一书中曾谈到“淘汰良民定律”,即“干部的工资由国家定,干多干少都一样。在收入固定的条件下,追求福利最大化的方式,就是减少工作量,也就是增加帮手。”此说有一定道理。招聘临时工能减少正式人员的工作量,而且还能保护正式人员:那些危险的活、与摊贩正面冲突的事,就由临时工来做吧。

  招聘临时工的好处不止于此,关键时刻还容易“切割”。在一般情况下,上司会保他们,但事情闹大了,由于他们只是临时工身份,并且上司或部门在利益自保下,不可能再倾力保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临时工便必然被推出去。

  “临时工”总担责,只因权力有自己的利益盘算。其实,不管临时工是真还是假,城管官员都难辞其咎。正如有网友所称,“城管官员严重失职,随便招聘临时工,不经过任何培训,来了就上岗。”因此,仅让临时工受惩是远远不够的,惩处了临时工,下一步就更应该问责官员。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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