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向孩子们发放电影优惠券,并且需写影评上交——近日,浙江余姚市的孩子们“被迫”去看恐怖小电影,引起当地一片声讨。而当地电影院则称电影放映系私人行为。(8日《钱江晚报》)
商人逐利,无可厚非,所以私人能租到放映厅,并规模发放粗制滥造的优惠券。但事情所以吊诡和离奇,在于老师成为其“发放优惠券”的一环。至此,一起纯粹的非法放映事故,有了更多值得解读的的意味。
学校向学生发放电影优惠券,其本身就有诸多寓意。假若没有太过荒唐的利益掺杂,科教片或文艺片也就罢了,却偏偏是惊悚的恐怖片;让学生自行选择看与不看也好,却又硬性要求上交“影评”。朗朗乾坤,其心可昭,无疑,其后必然上演着“不能说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便是利益。利益使然,老师甘心以“发放优惠券”为兼职,并不惜以“强奸民意”的办法强行推广。由此,可以想见他们“为公”之后的丑恶嘴脸,以及难堪溢美之词的“高尚师德”。
师德败坏,早已经成为沉重的话题。具体到此例,则是老师利令智昏,竟至于甘当商贩的“代理人”。这引出的疑问便是,难道没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来约束、没有足够的渠道保证监督?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然而,它们都没有发挥出自己的预期效用,反而,“发放优惠券”的行为在各所小学同步上演着。
于是疑窦丛生,这仅仅是部分老师的个人行为吗?从已有的资料,这更像是一场大面积的“师德溃败”,而校方对此充耳不闻也令人满腹狐疑。这给公众的期待,除了对部分老师的介入调查,更要涉及到学校的制度失灵,以及如何构建规则来约束频仍的“利益勾兑”?
向学生“发放优惠券”,这样纯粹的私利行为,是完全的不顾学生感受,也是绝不能容忍的。因此,需要积极调查和处理,给孩子一个交代。
此外,考虑到“师德”这个更大的层面,亦需要对已有的规范进一步修缮。然而,再硬的规定在“无德”的老师前都会失灵,在市场经济大潮的诱惑里,更应考虑保持教书育人的原始纯真,如此,方能从自身遏止违纪之冲动。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