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坐牢补偿费”是对法律的奚落

2010年10月22日 13:22   来源:东北网   查 俊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官员因收受贿赂落马。记者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调查时却发现了这样一种令人诧异的现象: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竟“意外”地收到了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有的甚至公开炫耀。

  贪腐官员出狱后竟然能收到“坐牢补偿费”,这与黑社会的某些做派基本没什么区别了。

  常闻这样的段子:“黑老大”手下得力的“小弟”被抓坐牢,老大总是极力安抚,不但“小弟”的家人会被照顾,每月还按时供奉银两,倘若“小弟”从监狱出来更要为其接风洗尘,甩出大票予以补偿。

  看某些贪腐官员,虽然不是某个“黑老大”的手下,但他们与行贿的商界大佬早已一个鼻孔出气,不说大权在握时,狠挖社会主义的墙角,给行贿人大开方便之门,极力损害国家利益,中饱其个人私囊;就是进去了也不急不躁,虽然自己官员的身份没有了,但还可以在监狱里花钱买轻松,只要不判死刑,死刑缓期可以变成“活期”,活期又可以减成二十年,甚至再“使些银子”,三下两下又成了一条好汉。这些无一不是钱再起作用,而所有花费又总是有人买单,行贿人向出狱的贪官送来巨额“坐牢补偿费”就是一个例子。想想贪官真有福气啊,在位时风光无限,落马时有人问候,即便坐牢出来还有“补偿费”,并且法律还没有办法,大家都挣只眼闭只眼,搁谁不想做官,哪怕做贪官又能有什么怕?!

  贪官“坐牢补偿费”是对法律的奚落。如果法律不斩断贪官的所有后路,搞得他们倾家荡产;如果不对行贿人也一并施以重拳,抓住不放,我想任何防腐手段都将失去威慑力,贪官只会越反越多。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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