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矿工组长殿后的启示

2010年10月15日 14:01   来源:大江网   梁江涛

  随着救生舱“凤凰号”不断升降,33名受困矿工一个接一个陆续升井,不断刷新经历矿难时长纪录。他们当中,有的年过六旬,有的年方弱冠;有人打头阵,有人殿后;但相同的是,他们曾经徘徊在死亡的边缘,彼此相濡以沫,更一起经历了矿难史上的奇迹。每一名受困矿工即将出现在地面时,意味着铜矿“将分娩它的一个‘孩子’”。(10月14日广州日报)

  就像第一个升井要承担风险一样,最后一个升井者面临着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与等待心理的双重压力。按照救援计划,此次智利救援为大家殿后的是33名受困矿工组长、现年54岁的路易斯·乌尔苏亚。虽然乌尔苏亚仅在铜矿工作2个月,但这并不妨碍他领导33人为生命而拼搏。矿难发生后,他一直担当“领袖”,带领矿工们共度时艰,被视为矿工中的“灵魂人物”,帮助工友渡过难关,实行食物配给制。为工友们“殿后”的组长乌尔苏亚是好样的,全世界都为他鼓掌,为他骄傲!

  在智利,恐怕没有制度规定,矿难救援中矿工组长必须最后一个升井,但乌尔苏亚毫无怨言。总得有人最后一个升井,作为被围矿工的头儿,他不殿后谁殿后?这其中既有“最后一个撤离”的英雄主义理想使然,也有纪律严明素养的驱使,而更多的取决于个人的道德感与责任感。我是组长,天然的最一个被救出地狱般的700米井下,保护其他工友的生命,就是我的神圣使命与天职。事实是,乌尔苏亚在井下很好地充当了领导人的角色,也出色地完成了“断后”重任,“这就好像船长必须最后一个离船”。智利救援的成功显示,科学细致的安排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而人的素质更是不容忽略的关键因素,否则,七十天的坚持与最后的救援都可能出现混乱无序的场景。

  在我国,领导下井制度屡被搁浅,有的煤矿领导不惜弄虚作假;有的到井下签个到,点个卯马上升井;有的请别人冒名顶替下井带班;有的突击提拔矿长助理“替身”下井等等,令监管者很是头疼,不得不从问责制度上不断加码,加大违规的处罚与问责力度,然而,即便某些煤矿领导迫于制度压力,满脸不悦地下井带班,可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与一线矿工人隔着一堵厚厚的墙,始终觉得自己职务、地位、名望乃至肉体的价钱不能与矿工同日而语,如此带班下井,除了强制捆绑,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不发生矿难事故?

  诚然,没有制度万万不能,但制度绝对不是万能的。在处理深层次矛盾时,人们不能完全指望制度,应从更近的、更为持久的人性角度诉求道德的力量。近年来“官德”一词屡见媒体,直接指向手握权柄者内心世界的洁净与善意。然而,官德的要求对某些官员来说“高不可攀”,他们中有的人连作为一名公民起码的道德品质都不具备,由此滋生的官场不良风气像瘟疫一样蔓延,影响其他官员,成为一切制度执行疲软的“短板”。在如此官德背景之下,领导下井制度不遭遇种种“对策”才是怪事。

  如果能在强化公民道德、义务与责任教育、建设公民社会的同时,建立一种新的机制,让“乌尔苏亚式”的矿工和懂得尊重他人的年轻官员成为矿长,自始至终都能以人的生命、人的尊严为最高价值,将矿工当作自己的兄弟,以矿工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考量,那么,领导与工人一起下井,就不是逼着他们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重视煤矿安全,重视矿工生命,而是心甘情愿地、自觉自愿地将矿工安全当作一种不可漠视的做人原则和不容推卸的最高责任,领导下井制度的落实自然水到渠成,制度设计的意义也将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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