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是要饭碗,还是要加班费

2010年10月14日 13:33   来源:光明网   李地耕

  中秋节与国庆节已过,可是一个关于假期加班费的帖子,连日来仍在洛阳网等网站上广受关注,大家看起来有太多的话要说。(10月13日《洛阳晚报》)

  几乎所有网友对假日加班费的政策都比较熟悉,对其计算方法也了如指掌。因为这些都是条文和数学公式,是不可变更的。但是对加班费的执行,大多数网友都把它比作镜中烧饼,望而兴叹。“班是加了,可是……”“只闻加班费其香,不见加班费之实。”“加班看得到,加班费看不到。”……也有网友表示虽然有加班费,但并没如数发放,数额较少。对此,劳动部门的答复是:用人单位若违规,劳动者可保留证据及时举报。

  劳动部门的这一答复,人们感到很果断,很正确,很温暖。但是他能唤起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吗?又有几个劳动者是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走进劳动部门,明目张胆地请求追讨加班费呢?很少。即使有,也多是匿名反映,让你无处可查,无据可查。这是为什么?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在“劳动者是要饭碗,还是要加班费?”而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前者。这又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用人单位的领导、老板们对加班费的发放政策也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却不去主动执行,而是有意克扣。

  在当今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大环境下,如果劳动者越级讨薪,就有被“穿小鞋”和“秋后算账”的可能,甚至就有被借故解雇和丢掉饭碗的危险。在这里,劳动者永远是弱势。 “识时务者为俊杰”。在关键时刻,绝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再则,有一些单位搞的是“承包制”,把任务下到了车间、班组,甚至是个人,完成任务有钱,不完成任务就没钱。这是个原则。至于加不加班,是你自己的事……类似这种界定不清的加班,劳动者去找谁?由此看来,加班费的落实和实施,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绝不是一张指令就能实现的。

  劳动部门那个要“及时举报”的答复太简单了,简直让人有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加班费的如数发放是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权力,必须给予保护。这是劳动监管以及司法部门的职责,也关系到法律的威严。有关部门一定要主动深入相关单位,检查和督促加班费的执行,坚决查处和惩治违法行为,以真正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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