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有保障的民生承诺

2010年10月02日 07:46   来源:红网   启真

  9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发布公告,选举周强为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值得注意的是,周强在其不到2000字的《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38次提到“法”。其实,作为有法律科班出身背景的曾经的省长和如今的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成就了湖南依法治省的累累硕果。在最近提出的“四个湖南”名片中,他用“法治湖南”揭开了湖南“社会管理创新”的序幕。

  在《讲话》中,周强明确提出,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给我们提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法治的最大优点就是彰显法律运作的可预期性,即人们按照法律程序来行使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应该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如果这种预期落空,人们的希望无疑也会丧失,导致对国家的不信任甚至否定。“法治湖南”的提出就是要通过强有力的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人们的这种预期,积极打造新型服务型政府,维护民众的权益和美好的生活信念。

  使法治湖南可预期化就是要约束公共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进程中,湖南一直昭示着自身“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和湖南决策层的执政智慧。从2008年4月9日通过的中国第一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出炉,到倾听网络民意,开放网络问政,公众监督开始拥有面向公权力的约束力量,民众也开始鼓起协助法治进步的勇气和决心。以省委书记周强为代表的领导班子先后发力,制约公权,保障私权,促进社会的法律信仰意识,推动权力规范化运行,使得湖南依法行政工作渐入佳境。

  使法治湖南可预期化就是要让民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制度和人的良性互动。执政一旦缺乏制约、连续性和确定性,就会导致与人民的屏蔽状态。推行依法治省,关键是开放民意,整合民主监督互动的力量,以平等视角告知人民所处的地位,告知人民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湖南的法治进程,是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法律信任的过程,也是培养民众法律意识,提升全省法律思维的过程。诚如周强在《讲话》中期望的一样:“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总之,在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同时,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提高参与依法治省、依法维权的愿望,才能真正有效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使法治湖南可预期化还要创新政府管理,把依法行政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法治进步是与社会结构的方方面面相互协调发展的,法治的发展程度与推动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息息相关。近几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在谋划湖南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抓依法行政也是抓发展”的认识,时任省长的周强指出,“创新政府管理就是促进科学发展”,此次周强又在《讲话》中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调结构、转方式,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提供法治保障。”在创新机制与依法治省相结合,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强化行政程序建设,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湖南显示了自己的实力和决心。“湖南省出台地方法规规范行政裁量权”以近30万的票数获评网民心中的“2010年全国十大地方新政”榜首,就是湖南依法行政取得长足进展的一个例证。“公共行政”、“民本行政”、“有限行政”、“参与行政”等科学理念已经渗入湖南科学发展的内质,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们由此可以见证,“法治湖南”的名片不只让我们看到了依法治省的标本,更为人们笃定了政府以人为本,为民生、保民生的承诺。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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