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转型提供法治保障

2010年09月20日 09:43   来源:解放日报   魏伟明

  按照“知识创新杨浦必然是文明有序的法治化杨浦”的目标,杨浦区委高度重视法治化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化城区建设,为杨浦的发展转型和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优化城区法治环境

  在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2005年7月区委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化城区的工作目标,成立建设法治化城区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会议、重点工作项目征选、督查推进、年度考核等工作机制,并委托专业机构建立法治化城区评估指标体系,将法治化城区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单项列入部门年度考核。

  在此基础上,区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基层民主制度健全,杨浦城区的法治环境得到有效优化。特别是,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前置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建立行政目标绩效考核制,引入公众评价和第三方调查机制,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效率、质量等进行无记名测评;建立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和行政领导问责制;在全市率先建立 “人民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网站”,群众可对就业、住房、教育、卫生等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网络评议,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依法行政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了行政机关和行政领导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创新矛盾调解机制

  针对旧区改造量大、项目建设推进快的发展阶段特点,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动迁、阳光拆迁,先后推出“六公开”、“十公开”、“第三方参与”等机制,做到结果全公开、过程全透明、监督社会化,把拆迁政策向群众交底,把拆迁过程向群众公布,把拆迁结果向群众公开,经得起群众的检验,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

  同时,引入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以“再造流程,办成铁案”为目标,改变传统“政府—信访人”的二元矛盾化解机制,建立以“政府—第三方—信访人”的三元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为矛盾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提高了社会公信度。

  我们还积极构建基层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加强政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具体包括:建立由民间纠纷引发轻伤害案件的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以人民法院为主体的诉调中心,推行社区法官工作机制,从调处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转入到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就地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深入群众联动发展

  我们率先推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的“一线工作法”,并充分发挥其在建设法治化城区中的积极作用。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部门、街道镇的3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定点联系全区300多个居委会,每月定期到居委会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做到“知民情,情况在一线了解;解民忧,问题在一线解决;暖民心,感情在一线融合;听民意,干部在一线考评”。

  此外,我们还通过“书记百姓网上通”、“书记信箱”、“书记讲坛”、“区长在线”等形式,保证人民群众对区委、区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扩大群众参与度。按照“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理念,建立社区与大学开展法制宣传协作机制,实现社区与校区的互动。紧贴群众需要,录制视频讲座,编印法制案例,大力开展民主法治小区创建,切实提高社区自治能力,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作者系中共杨浦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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