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建伟
扬子晚报8月29日报道,近日一位姓吴的女士当得知同事酒后驾车撞死路人成功逃逸后,便决定让自己的亲弟弟为同事顶罪,因为她和同事等人都觉得车子投了保险,因此就算撞死人也有保险公司赔,司机最多被关两天就没事了;可如果是酒后肇事,问题就大了……
看完这则新闻后,笔者深深地为这位吴女士等人的行为感到愤慨、感动羞耻,同时更希望当地执法部门能对他们这种“荒唐”行为依法加以严惩。本新闻事件中的肇事司机,先是看到自己“撞倒”路人后因认为自己没有带驾驶证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逃跑现场,后来当得知自己“撞倒”的路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后,便在第一时间想到请人“顶罪”的整个过程可以看出,至始至终这位肇事司机都没有为自己破坏他人生命健康而感到内疚,而是不断的在寻找外界力量为自己的恶行“买单”。说得更直接一点就是,这位肇事司机根本就没有把他人的生命健康当回事,更没有想过为自己给他人生命健康带来的伤害承担一点责任……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这位吴女士让亲弟弟为酒后驾车撞死行人同事顶罪的行为,确实理应得到舆论的谴责以及法律的教育,但是从朋友的角度以及法律的漏洞两个方面来说,这位吴女士等人的“鬼主意”确实也合乎情理。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大大的降低我们每一个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伤亡”,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大对肇事司机的惩罚力度,应该把那些在交通事故中严重破坏了他人生命健康的肇事司机予以刑法处置。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责任编辑:侯彦方)